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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不禁拍照

上周六去看了五月天演唱会,拿Canon 400D练手,拍了点照片放在了五月天演唱会归来里。

后来,基于分享的精神,打算把照片贴到几个五月天的粉丝论坛上。结果却发现,不少网站却基于版权的原因,拒绝任何演唱会照片的张贴。当时就一阵汗颜,想自己当年读书时还被学校强制学过版权问题,工作考记者证时还再次学过版权问题,怎么到具体问题上,觉悟就不如那么多五月天的粉丝了。

不过,汗颜之外也有些疑惑。在上海大型演唱会也看过十来场了,若有禁止拍照的禁令,我不可能没注意过啊?到底演唱会是否允许观众拍照呢?

昨天去看了刘德华演唱会,特意注意了一下开场前的提示。提示的原话没法完全重复,但大意就是请不要录音、录像和使用闪光灯拍照。言下之意,不使用闪光灯拍照是允许的。

看来我的记忆没错,演唱会并不禁止拍照本身——闪光灯对对面观众而言是一种视觉冒犯而且在演唱会的场合也无助于提高拍摄效果,基于礼仪原因不被允许也不奇怪。

其实,以自己当年学习的版权知识,就该明白不禁止拍照的理由。即使有版权法的保护,但是“合理引用”还是允许的。法律对于版权的保护不是僵硬绝对的。对演唱会而言,真正吸引人的是歌曲的现场感以及舞台效果,所以录音和录像被禁止——至于拍照,既不能纪录Live版的歌曲,有不能反应动态的舞台效果,大致可以算在合理引用的范围内,网开一面也是正常的。更何况,商家制作演唱会的衍生产品,Live版CD有之,现场DVD有之,没听说有卖现场效果照片的。前者事关赚钱,自然要禁止录音、录像,而后者既然自己也赚不到钱,那么观众拍着玩也不会造成造成利益冲突。

想明白这个道理,下次看演唱会就可以继续心安理得的拍照了——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是拍照爱好者,其实对于演唱会拍照兴趣很小,只不过要确保和捍卫自己的拍照权利而已。

PS :昨日刘德华演唱会的效果的确不错,不是上周的五月天能够比拟的。考虑到今天晚上还有一场,所以这里就不涉及具体细节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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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omments so far (Add 1 more)

  1. 分析的有道理,勤奋出天才。之所以他们年龄渐长而人气不减能拥有如此多的歌迷不无道理。

    [Reply]

    1. Maggie on October 29th, 2007 at 09:05
  2. 那就不知道在日本演唱会是不是禁止拍照了。

    [Reply]

    2. 张翼轸 on October 28th, 2007 at 15:04
  3. 日本有些公司似乎是连演唱会照片都卖得..

    [Reply]

    3. sopp on October 28th, 2007 at 14:46
  4. 刘德华和容祖儿都是香港故事的范本,天资平平,但是依靠不懈努力,终于成功。
    香港能出刘德华能出容祖儿,并且为大众所欣赏,这个城市就还有希望,还没有没落。

    [Reply]

    4. 张翼轸 on October 28th, 2007 at 13:13
  5. 由于从报刊、杂志中的了解,所以对刘德华的人品处事欣赏有佳,下午和同学相约聚会,晚上一起去捧场,想不到GG比我先一步了,呵呵。

    [Reply]

    5. Maggie on October 28th, 2007 at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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