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得沸沸扬扬的网络追逐流氓老外大行动,最后竟然不过是一场行为艺术实验预设下的情景剧。所谓的chinabounder,不过是1个英国小伙子、1个澳大利亚女人、2个中国小伙子和一个日本女人的公用笔名,据美联社的报道,他们不过是"要调查中国网民的反应。我们有计划地将让别人看我们的博客,并看这些人的反应……我们想调查现代中国到底改变了多少"
最早看到这个事件时,我没啥大反应。我觉得杨文展同学的分析大致可以反映我的态度,不过我也知道这么敏感的民族问题,必然是会热火而且扩大化的。
现在事态演变成行为艺术了,我只能说,比起原本以为存在的流氓外教,我更烦这些所谓的行为艺术家。
行为艺术家们,经常在艺术的名义下,做一些颇为出格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往往在传播失真中造成不少负面问题--比如早年的婴儿罐头之类。当然,这不是行为艺术家的错。虽然他们的很多艺术作品我无法接受,但是我尊重他们表达观点的自由。而且,他们虽然行为有时出格,不过至少限制在自我出格的范围内,把自己作为艺术作品的组成部分,你不爱看完全可以绕开。
不过这次的这撮所谓行为艺术家,就比较龌龊了。他们的所谓艺术作品,不仅包括他们捏造的那个Blog,也同时包括了所有浏览者以及事件传播后知情者的反映--也就是说,他们让其他人在不自觉的过程中,也成为了所谓艺术作品的一部分--我相信大多数人并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意愿。
用一个民族敏感或者不喜欢的事实来故意刺激一个民族,无论这样的行为是否在艺术的民意下,都不是有基本道德水准的人应该去做的--尤其是其中的两位中国小伙子。就性质而言,这和以前煽动两个国家交战的战争贩子没有什么区别,事实上这次事件中许多无辜的外籍人士成为了敌视、怀疑甚至辱骂的受害者--虽然直接施加这些影响的是愤怒的网民们,不过间接煽动者同样负有不可逃脱的责任--就像教唆杀人必须负上刑事责任一样。
然而,没有任何的法律不允许他们这么做,毕竟他们没有诽谤任何一个真实存在的人,至多是对于一个群体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在言论自由的大义下,我们还必须维护这些人的权利。
有时候真羡慕那些独裁体制,或者绝对民主的社会。前者独裁者可以直接决定处决这五个人,而后者也可以通过公民投票像处死苏格拉底那样处死这五个人。很可惜,现在的社会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甚至如果有人以违法的行为肉体或者精神上攻击他们后,还必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利。当然,既然是言论自由,我也毫不隐瞒我的好恶--这是五个傻×--是的,我要尊重你们的言论自由,但我也同样有我的言论自由。
对于那些愤怒的网民们,不如进一步追踪这五个行为艺术家的来历吧,至少把他们钉在民意的耻辱架之上。虽然作为普通的网民,我们不能对他们做些什么,也许也无法影响他们在所谓艺术圈子里面的地位和口碑,但是我们至少可以鄙视他们,至少可以在由大众书写的历史纪录上给予他们足够低的评价--甚至比参拜靖国神社的日本政客更低的评价。
UPDATE:
张锐对于此事件的系列思考值得一看,尤其是在事件没有完全结束,还存在诸多疑点的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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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外教”是恶搞式行为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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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2網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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