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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版爱情资本论

修订版序
  《爱情资本论》这个系列是我在原先一个叫《爱情记》的系列上改写修订而来的。之所以要改叫现在的名字,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突出这个系列的内容。现在我们来玩一下“切词”,把标题分割一下。
  “爱情”,从总体来说,这个系列文章都是与爱情有关的,或者更确切的说,是那些我们以为是爱情的东西。当越来越多人因为这个物质的时代而对于爱情越发失去信心甚至失望的时候,我却希望在这个系列里面告诉大家,你们以为是爱情的大多数东西,其实未必是爱情,所以你们的所有怨气,也不要算在爱情的头上。我始终相信真正的爱情是人性进步过程中一种非常美好的品质,一种与自私天性作斗争的产物,所以,也许是我精英主义严重的原因,所以我不相信真正的爱是每一个人都能够付出或者得到的东西。我这整个系列要的就是把那些所谓的“爱情”都给解构了,这样才能够剩下真正的,那种高尚的可以被真正称作爱的东西。也许,你可以把这个系列的写作看作是通过解构“假爱情”来拯救“真爱情”的一个过程。
  “资本”,这里的资本,指的不是我们习惯的与货币相关的“经济资本”,而是社会学中讨论的那种存在于人与人社会关系之中的潜在回报——社会资本。在这个系列的讨论中,我将把“ 社会资本”的概念和相关理论用作分析那些“所谓爱情”的基本工具,当然期间也会掺杂入“符号互动论 ”和 “角色扮演理论”这两样同样非常有力的理论工具。社会学大师级的人物安东尼•吉登斯 (Anthony Giddens)曾经写过一本《亲密关系的转变》(The Transformation of Intimacy),用的自然是其最拿手的现代性理论来进行分析。像我这样至多半只脚踏入社会学门槛的初学者,自然是不敢望大师项背的,只希望这个系列能够算是社会学用于研究爱情的一个新的尝试,能够成为后来人的垫脚石,那就足矣。
  “论”,所以,这个系列不是散文,也不是小说,不会是那种读着很轻松的东西,更何况其使用了“社会资本”的理论,所以总体而言,会是比较强调逻辑、强调思辨的一些分析,一个看过《爱情记》初稿的朋友曾经给过这个系列这样的评价 “这个系列企图给读者剥出一个血淋淋的爱情,用社会学的刀和理性的叉子一口一口把温的尸体带血连皮地吃下去,连眼泪都舍不得流一滴。 ”是的,这个系列就是那么的残酷,它会尽一切的努力去打碎你对于许多所谓爱情的幻想,会让你明白你还有你爱的人、爱你的人在 “所谓爱情”的互动中是多么的现实。所以,如果你还是一个对于爱情报有太多奢望和幻想的人,也许这个系列真的不适合你& mdash; —因为“论”的结果太残酷,残酷的你未必能够承受。
  序言写完了,在正式开始正文之前,还会有一个《前言》。与序言简单谈谈这个系列的写作目的和具体内容不同,《前言》部分会像许多学术作品一样,对于整个系列会用到的术语做一个基本的解释和说明,可是说是提纲契领的一个部分。

前言
  在原先写《爱情记》的时候,是没有一个专门部分来作名词定义的工作的。当时只是在《序》的部分里面对于“爱”作了一个简单的定义,并由此推导出来了“爱情”的定义。可是在后期的写作过程中,我发现为了解构我们寻常对于所谓爱情的看法,我在分析的过程中发展了一套与我们通常用法不同的名词,所以在修订版正式开始之前,我是有必要对于这些我自己的定义作一个说明的。我的定义只是为了个人使用的方便,读者未必要认同我,只需要在阅读的过程中明白我所指的究竟是什么即可,切勿因为我们使用同样的名词实际却指的是不同的东西而导致无谓的意见分歧——天下大多数的争论都是因此而来的。
  先来定义两个比较基本的概念,“喜欢”和“爱”。
  喜欢和爱有什么不同,对于爱情有所迷思的人经常会问这样的问题。对于这样的问题,我是无法回答的,所以在文章的一开始,我就以截然不同的方向去定义这两个名词。
  在我的认识中,喜欢和爱都是基于好感而派生的感情,但是“喜欢”是一种强调占有性的感情。喜欢也会导致你去付出,但是这种付出是目的性的,付出是为了能够拥有对方,拥有更多,这就是“将欲取之,必先给之”道理。所以,这种付出必然不会是完全的,因为一旦你付出了你的一切,那么你得到的任何都没有更多的意义了。喜欢这种情感,实质与人类的自私、趋利避害的天性是一致的,喜欢是人的一种本能,是每一个人天生便有的本能,其本身当然不能算丑恶(除非你一定要把作为人性的自私理解为一种丑恶的东西),但是也谈不上高贵,更是与神圣无关的。
  与此相反,“爱 ”则是一种强调无回报性付出的感情,其将所爱对象的位置至于自身之上,根据爱的不同,这种不求回报的付出的多少也不同,至爱自然是愿意付出自身的一切,也只有达到最深的至爱,才会愿意为了所爱对象而付出自身的全部。从一点上来说,“爱 ” 是一种与人自私本性相违背的东西,所以我相信“爱”和人类其他许多高尚的品德一样,都是人类对于本性的一种克服,就像柏拉图所说的那样,“爱是永久地拥有善的欲望”,是一种对于“至善”、 “致美”的追求。所以我也相信,就像其他许多高尚的品德一样,真正的“爱”特别是“至爱”并不是大多数普通人所能够拥有的东西。
  “喜欢”的产生,既然是来源于人本性的“自私”,那么其便是一个自然而然,而且理性的过程,事实上,这种理性的过程也是《爱情资本论》关注的主要焦点。
  至于“爱”的产生,既然我们相信“爱”是一种克服自私天性的高尚感情之一,那么毫无疑问它是与自私派生的那种理性相逆的一种产物,所以我相信其更多的是一种感性的过程。正是因此,所以这种非理性的至善过程不是我这样的凡夫俗子在这里利用基于理性的社会学理论所能够阐述的,所以本系列的目标不过是解构掉所有与真正“爱”无关的东西,让真正的“爱”能够剩下来,能够得到后人重新的建构。
  喜欢也许可以导致爱,比如通过柏拉图所说的开始于陷入感官世界并五阶段的那种升华;但是爱未必要喜欢,比如金岳霖爱着林徽音,却从未要去占有过林徽音,而只是一辈子终生不娶的守候着林徽音,她的丈夫梁思成还有他们的儿女们。
  有了对于“喜欢 ”和“爱”的基本认识,下面要继续讨论“恋爱 ”和 “爱情”这两个概念就相对容易一些了。
  “恋爱”是什么,很简单,不过是两个相互喜欢的人为了达到互相占有目的的一种契约,是的,恋爱的实质是一种以契约这种正式化东西规范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实质就是双方均通过被对方一定程度占有的手段来达到占有对方的目的。我们都很清楚,恋爱的开始,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过程就是开始之时的表白,什么是表白,实际上就是一方要求另外一方缔结“恋爱”这个协议,而所谓接受表白,开始恋爱,也就是另外一方愿意缔结这个协议,并且双方按照世俗对于“恋爱”这种关系的一些要求去相互互动相互占有。我从来不怀疑,所谓的恋爱,实际上就是双方一个博弈的结果,基于被占有的程度和占有对方程度考量后的一种选择,而双方都对这种选择满意,自然就能够达成恋爱这种均衡稳定状态,反之则导致了恋爱的破裂。这个博弈的过程,是《爱情资本论》极其关心,并且花下大量功夫去分析和研究其中诸多细节的。
  人有时候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即使自己只是喜欢对方,希望占有对方而不是无私的付出,可是却又总是希望对方是爱自己的,能够对自己无私的付出。这种想法其实并不奇怪,对方既然爱上自己,愿意不求回报的付出,那么自然对于自己付出的要求就会变低,而这样自己无需付出太多,便可以更多的占有对方。这种想法愈演愈烈,甚至不少男女到了非要对方爱自己,才愿意和对方开始一段恋爱的地步,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双方的互相喜欢。长此以往,甚至大多数人都逐渐相信,因为互相喜欢而开始恋爱的男女,一定是相互深爱的,而恋爱中的男女,也都要竭力的表现出自己不仅仅是喜欢而是爱着对方,愿意为对方无回报的付出许多许多乃至一切的——请注意是表现,事实是否如此并不重要。
  其实,两个真正互相“爱 ”对方的人之间的那段关系,本该就是与“爱情”而不是 “恋爱 ”相关的事情。正是因为我不相信世间的大多数人都能够达到“爱”这种感情,所以我更不相信世间能够有多少人可以体会到真正“爱情”的美妙——你爱那个人尚且不容易,又要那个人同样能够爱你,实在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情。然而也恰恰是因为其得到的困难,所以那种得到后的“至善”体会才是格外美妙,才会驱使世人苦苦追寻。既然前文说了本系列不会过多着墨于“爱”,那么对于“爱情”自然更不会太多涉及,能够解构其他的,剩下爱情,我就已经满足了。
  有人曾经问我,你那么残酷的致力于解构我们以为的“爱情”要去剩下真正的“爱情”,这个打破我们幻想的过程未免太残酷了一些,阅读这样的东西对于我们究竟有什么好处。
  我想说的就是,我看到过太多人痴迷于对于所谓爱情的追求以及对于真正爱情的苦苦追求中,可是却不断地陷入失望和迷惘中,始终无法从中获得解脱。
  我只希望大家对于喜欢和爱,对于恋爱和爱情,能够存有下面说到的态度:
  对于真正的爱,真正的爱情我们仍旧应当期望,因为这是人类一种高尚的东西。但是即使未来一次一次证伪了那些不是真正的爱情,我们也不应失望,因为这本来就不是人人应该得到的东西,借用徐志摩谈陆小曼的说法,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至于那些所谓的爱情,世俗的,更多是利益博弈的恋爱游戏,我们也应该很有兴趣的按照它的规则去参与下去,毕竟那种恋爱的感觉或者被爱的感觉就像马斯洛的心理需求学说说的那样,是人类的天性追求,它并不神圣,但是也不存在恶劣丑陋的问题。想透了这一点,我们对于那些世俗的所谓爱情不要失望,因为这本来就是作为人应得的东西。
追求
  但凡我们身边有一对男女走到了一起,他们的好友往往会首先问一个问题:“你俩谁追得追啊?”
  一段恋爱一定必须从一方追求另外一方开始的吗?显然未必,但是我们对于恋爱的开始却是习惯于去追问“谁追谁”,可见大家都觉悟到追求之于恋爱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所以在追问的时候干脆就把那些不是从追求开始的恋爱给存而不论了。于是乎,那些没有谁追谁的男女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回答多半是“也谈不上谁追得谁”“我们接触多了就走到了一起 ”之类的话,而且说的时候往往还带有一种不好意思,似乎一段爱情不从追求开始还真有点不是味道。
  其实这也并不奇怪,恋爱这种契约本来就和世间的大多数契约一样,一拍即合的少,大多数总是一方主动一些,经过双方的讨价还价,不断互动才能够达成均衡的契约状态。
  真正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大多数的追求者在追求成功开始恋爱之后,不但相信双方已经达成了均衡的契约状态,而且多半还相信自己的努力已经让对方不再是喜欢而是爱上了自己,由此引发不少对于恋爱的过多奢望。
  可是,当你沾沾自喜,以为自己的追求能够让对方爱上自己的时候,你是否想过这一切是不是来得那么容易,“爱”这样一种高尚情感竟然那么容易就可以在追求的过程中伴随对方“喜欢”你而同时得到,那这个世间的& amp; ldquo;爱”未免太过泛滥太过不值钱了吧?
  是的,我相信追求是得到一段恋爱的一种绝佳方法,但是我从来不相信追求同样也可以得到对方的“爱”。在《前言》中我已经说过,“爱”是一种与自私天性对抗追求“至善”的情感,一种非理性的情感。至于追求,却恰恰是一个有计划有步骤的理性过程,一个理性的过程可以得到一个非理性的结果吗?一个理性的过程能够导致的结果必然同样应该是理性的,因为理性本身就包含着逻辑的要求,如果一个非理性的过程能够由一个理性的过程得到的话,那么得到的结果必然也是可以理性分析甚至理性预测的,可是这样的结果必然不会是非理性的。可见,理性的追求可以得到非理性的爱,这是存在了逻辑上的矛盾的。
  抛开逻辑不谈,让我们来看看现实中男女追求的实例吧。想想你是如何向心爱的人表白的吧?也许前言、中间都有所不同,但是最后的那个决定你成败与否的表白疑问句往往是类似的意思“我爱你,你做我的女朋友(男朋友)好吗”,为什么大多数人问的是这个问题,而不是更关键的那个问题 “你爱我好吗”呢?
  必须承认,大多数人有着极其朴素的超凡智慧,在表白的时候,大多数人要求得到的只是对方能够和自己在一起,能够开始一段恋爱,而不是要求对方会甘愿不求回报的付出,要求对方爱上自己,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说,要的只是对方的人,而不是对方的心。——而这恰恰便是 “追求 ”这个行为的实质——追求得到的不是对方的爱,而是对方愿意和你一起来扮演恋爱中角色的契约— —她是否爱你并无关系。
  追求,自然有一个追求者和一个被追求,刚刚谈了追求者表白的大智慧,现在来说说被追求者吧?对于那些在追求过程中享有生杀大权的 “被追求者”而言,他(她们)对于是否接受追求,大多数时候考虑的并不是大多数追求者以为的“爱”还是 “不爱 ”这个问题,更多的往往是考虑开始这段恋情之后,从两者关系中能够得到的回报——物质上的诸如金钱,精神上的诸如被宠爱的感觉——是否大过于自己投入这段恋情扮演好恋爱中角色的成本——明显的成本,比如用于两个人互动的时间、精力,不明显的成本,比如容忍对方不令自己满意地方的耐心。
  所谓追求的不同方法— —有人喜欢一打打玫瑰的送大把大把金钱的砸,有人喜欢天天一个电话问寒问暖,有人喜欢制造浪漫层出不穷,说到底不过是殊途同归,找到“被追求”最需要而且效果最好的回报,并且让对方觉得这个潜在回报会非常之大 — —同样是送上大把名贵礼物,对于爱慕虚荣的女孩也许很容易就可以让她接受你的追求,而对于一个富家千金可能连看都不看一眼,不是后者比前者高贵,只不过两者的需求不同,所以同样一个行为对于他们的效用也不同。
  当然,仅仅展现给对方看你能够给对方多大的回报是远远不够的,世人都明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有所得就必有所失,即使你可以给对方极大的回报,可是同时也需要对方付出未必能够承受的付出,恐怕对于这段恋爱的开始,对方还是要仔细思量再三的。所以,除了告诉对方你能够给对方多少收益之外,还要通过追求告诉对方你并不需要对方太多的投入。知道对方最害怕付出什么,然后就告诉对方你并不需要对方这方面的付出,这无疑是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对方性格要强,最讨厌恋人不同意其意见的话,那么你表现出对于对方的千依百顺,必然是可以博得不少好感的;如果对方比较懒,讨厌琐碎的小事,那么你表现出任劳任怨,最愿意替对方跑腿,同样也是可以打动对方的;诸如此类,因人而异。
  追求的方法,不过就是一个改变对方对于与你恋爱回报/投入比的过程,努力增大回报的分子,缩小投入的分母,一旦哪个值超过了对方可以接受的临界值,追求自然成功,恋爱自然开始,追求最基本的规则就是那么简单和直接。
  至于追求的时间,有的也许长则十几二十年,有的也许短则几天乃至几个小时,时间长短并不定论,关键就看“被追求者 ”在多久的时间里面能够确认你所表现的潜在回报的确是“真实”的,的确是“可获得的”,这当然与那个追求者自身的条件——一个穷光蛋说要给你汽车洋房总是不太可信、过去的履历— —一个花花公子说要一辈子对你好也不太可信、现时的表现——一个追求时候都不能说到做到的人之后的回报可想而知。其实,前面说的当然重要,可是最关键的还是被追求者的智慧,同样是天天问寒问暖,哪个是真心的关心你,哪个又是把这当作追求的技巧,要分辨这个是需要洞察人性的大智慧的——只可惜的是似乎随着时代的进步,大多数人这方面的智慧只有退步而没有进步,所以才会有那么多轻信,才有了那么多速成恋爱的出现,才有了那么多错误恋爱的结束。
  追求这回事情,不过就是达成恋爱这个契约之前的博弈过程。通过互动让对方相信开始这段恋爱是划算的,那么你追求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切忌,追求的目的只是开始恋爱,通过付出达到占有对方的目的。至于让对方爱上你,那是恋爱之外的事情,如果你运气足够好,也许你追求的对象的确在会爱上了你,那么便是非常完美的事情了,不过这就和买彩票中头奖一样,总是会发生可是大多数时间不会落在你头上,可遇而不可求。遇到了,就当作获得额外的赠品,自然可以多多欢喜一场,遇不到也是应该的,无需为此伤心失望。

你真的爱我吗

  “你真的爱我吗 ”,对于热恋中的男女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出现频率相当高的提问。任何一个恋爱中的聪明人都不会真的把它当作一句疑问句,是的,其实这句话不过是“亲爱的,请你说爱我吧”这句的另外一种表达而已。
  不过,当你在听到了爱人说了一大堆表示其有多么爱你的言词之后,你真的就因此能够相信对方是爱你的,并且因此安心吗?难道你就未曾想过,这些甜言蜜语都是真的吗?相信不少的人,会持有这样怀疑的态度。
  在我看来,这种怀疑本身就是有些可笑的。可笑的不在于那种怀疑,而是在于对于 “你真的爱我吗”的追求。在《前言》中关于 “恋爱”的定义中,我早就说过了,恋爱不过是两个相互喜欢的人的一个契约,这种契约本身就是与“爱”无关的。
  也许你会反驳说,这些“ 恋爱”“爱” 的定义不过都是你的,我问的“爱”可与你的定义不尽相同。是的,既然你有如此智慧明白不同的人对于“爱 ”的定义是不同的,那么你又怎么知道你问的那个人对于 “爱”的理解是与你相同的呢?即使对方诚恳地告诉你有多么的爱你,你又怎么知道对方所说的爱你,就是你需要的那种“ 爱”呢?如果有一天那人离你而去,临走前还告诉你“对不起,我是爱你的,可是那种爱与你理解的不同,那时,你又能如何?
  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是认同我对于“恋爱”、对于 “爱”定义的人,我相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仍旧会执迷不悟的继续追问“你真的爱我吗 ”这个问题,这一点我在前言中早已说过了。
  是的,有些恋爱中的幸运儿也许是能够碰到这样的美事,碰到一个从喜欢自己升华到爱自己的人,但是我却要告诉你,对于这样的事情,千万不要强求,不但因为要遇上一个爱你而不是喜欢你的人本就不易,更重要的是,你永远无法知道那个人究竟是真的爱你,还是为了得到你而装作爱你。
  你觉得对方爱你,所以你相信对方会无私不求回报的向你付出。很可惜,从后实证主义,也就是卡尔•波普的观点来看,这个假设是只能被证伪的,而永远无法被证实的。也就是说,按照卡尔•波普的观点来看,你可以证实一个人不爱你,但是却永远无法证明那个人爱你。
  对于上述的判断,我当然是同意的,不过如果仅仅是同意这个判断,那么这篇东西似乎到此就可以结束了,相信对此你是不会满意的,所以我们可以换一种思维,用模糊数学的方法,看看我们是否可以通过一些事件的观测来使我们更相信(只是更相信而不是证实)对方是爱自己的。
  俗话说,察其言观其行,相信无论是热恋中的主角,还是旁观者,往往是通过察言观色,通过种种小细节来确定一方是爱着另外一方,还只是简单的喜欢。可是很遗憾,我始终相信这种方法只能够帮助你判断那个人是否在很好的扮演着恋爱主人公的角色,很好的履行恋爱的契约,而无法直接的帮助我们判断那个人是否爱着对方。原因很简单,我们之所以认为这种方法有效,是因为我们相信只有这个人深爱着那个人,才会去主动关心她(他)、宠爱她(他),生日的时候给他送上祝福,生病的时候床畔守候,平时不忘问寒问暖。可是事实上,在这个资讯爆炸的时代,我们看过了太多的爱情故事,接受了太多的爱情教导,这些教导已经让我们把上述的行为变成一种恋爱的规范了,使得恋爱这种契约更加细则化具体化。我们之所以对着那个恋爱中的恋人进行上述的行动,并不需要因为我们真正的爱她(他),只不过是因为社会对于恋爱的规范让我们这些受过社会化的人相信在热恋中的自己是应该做这些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一个人在这些细节方面做得好坏与否,只能证明她(他)是否是恋爱这场“角色扮演”中的好演员,是恋爱这个契约的优秀执行者,而无法去证明她(他)是否真正爱着对方。
  忽然想到了“处女情结 ”或者说“贞操观 ”的东西,虽然这是一个愚昧时代的标志,可是我们却不得不承认,在某种场合下,这却是一个观测爱或与否的绝好途径——当然仅限于男性观测女性是否爱他。在那个强调烈女的时代,一个女子的贞操远远是一件比性命更重要的东西,如果不符合社会规范的失去了贞操,那么那个女子未来的一生将会是在极其悲惨的一种环境下度过的,他将会失去他原有的一切。所以对于那个时候的女子,只有真正爱上了一个男人,才可能在非婚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贞操给了对方,对于那个时代的男人通过对方是否愿意把贞操给自己相信也是可以来考量对方是否真正爱自己的。也许,除了维持种族的纯洁性,对于那个时代部分男人,贞操还是一个爱情程度的指向标吧?
  很可惜的是,伴随着时代的进步,性观念的越发开放,也许是少数有效的判断方法 ——性——也开始变得越发无效了。这个女子对他的前任男友也是那么温柔,对你这个现任男友也是那么温柔,从平常的举动中我们已经根本无法判断出对方是否有爱你,是爱前任还是爱你这个现任多一点。在那个传统时代,如果她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你,虽然这是已经要得的处女情结,可是在判断爱与不爱的问题上,至少我们多了一点证据,至少自己和前任有所不同。可是在这个时代,她与前任有过与性有关的一切,和你这个现任有过与性有关的一切,可能和将来的下一任也会有与性有关的一切,我们连 “性”这个最后判断爱与不爱的方法都已经失去了。
  怪不得,这个时代的男男女女们总是会比他们的前辈们更多地去问对方是否爱自己。
  那么有什么方法可以帮我们解答“你真的爱我吗”这个问题吗?
  记得在本科时曾经上过一门与宗教有关课程的时候,老师曾经谈到过一个问题“ 上帝是谁创造的”,这无疑是许多质疑基督教的人经常会问的问题,当时老师当然为我们解释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同时也提供了当时一个神学家很简单的回答“谁问这个问题,上帝为他(她)准备的地狱 ”。
  借用这个神学家回答的模式,对于那些真心问 “你真的爱我吗”的男男女女们说,“谁问这个问题,上帝同样为他(她)准备了地狱,他(她)将永远生活在不确定之中”。

真爱

  给一个朋友看我写的那篇《追求》,她看了很是抗拒——因为她正享受着一段追求而来的爱情,对于我所写的自然不会同意。不过那个朋友毕竟是读过不少哲学、社会学而且勤于思考的人,她对于这个问题并没有停留在本能的抗拒上,而是追问了我一个深奥的问题“如果像你所说的那样,我们追求能够得到的不会是真爱,而只是一个愿意和你一起扮演恋爱的‘戏子’,那么我们苦苦追求寻觅,又有什么意义呢? ”
  一旦谈到“意义 ”,问题便一下子复杂了许多,所以我也只是反问了一句“难道真爱对于我们就有意义吗? ”,把这个问题又踢了回去。
  是的,我从不否认别人对于你的那种真正的爱,几乎是每一个人都想追求的,但是同样我也发现,仅仅是这种真正的爱,其实对于我们是毫无意义的。想象一下,现在有一个人真正的爱着你,真正的愿意为你付出所有的一切,但是他(她)没有告诉你,任何人也没有告诉你,他(她)也没有任何的行动来表示他(她)对你的爱,这样的情况下,你根本不知道有一个人真正的爱着你,你觉得这样的爱,对你会有什么意义吗?或者问的更实际一点,这样的真爱能够带来我们追求被人真正的爱所追求的那种快乐、愉悦和幸福吗?
  如果你能够接受这个现实,那么你也就应该明白,我们苦苦的追求所谓的真爱,实际上终极在追求的是那种真爱表现出来的行动。想想两个热恋中的人是如何夸奖对方的吧:“亲爱的,能够和你在一起真的好高兴啊!”;“亲爱的,你对我那么好,我真的好幸福啊”,诸如此类,你是否发现,我们大多数时候在夸奖的是对方的行动,而不是像下面这样的夸奖对方“你那么爱我,真的让我很高兴” ——事实上,上面这句话往往出现在以下两种情况:(1)一个你不喜欢的人爱上了你,而这给你带来了困惑或者麻烦,所以你会说 “你那么爱我让我受宠若惊/很高兴/很荣幸,但是……”来婉拒,之所以称赞的是对方的爱而不是行动,因为你压根不需要也不希望对方有所行动。(2)不过是行动称赞的同义反复。比如下面这句“亲爱的,你给我买了那么大一个钻戒,你那么爱我,我真的很高兴”,任何一个听到这句话的人都应当清醒地意识到,真正让说话的人高兴的不是后面的“你那么爱我 ”,而是前面的“你给我买了那么大的一个钻戒”
  所以,我始终坚信,我们之所以在苦苦追求真正被爱,不过是因为我们相信基于真爱所表现的行动是可靠的而且是长久的(真的是这样吗?以后会专文讨论)。其实,如果是这样,那么对于真爱,对于这种真实的追求实在是无谓的。早在《你真的爱我吗》里面,笔者已经谈到过了,实际上我们永远无法确认对方是真正爱我们的。
  如果把这个问题说的高深一下,其实这不仅仅是一个对于“真实爱情”追求的问题,而是我们人类对于“ 真实 ”的追求,我们总希望除了能够看到现象以外,还能够把握到现象背后的真实。姑且不论任何的观测手段与真实总归是有误差的(海森堡的测不准定理更绝,它告诉我们:观测本身就在改变真实,当我们观测到之后,真实也因为我们的观测而改变了),即使我们真的有办法去观测到绝对的真实,可是遗憾的就是,这种真实也只是过去的,我们永远能够把握的只是过去的真实,而不可能是现在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看到天上的太阳放着光芒,我们真的能够肯定此时此刻太阳是真正存在的吗?不能,因为我们所看到的不过是太阳放出的光线,而这些光线从太阳抵达地球差不多要8分钟多一点,这也就意味着,我们看到天上的太阳,也顶多能确认八分钟多一点之前,太阳是存在的。即使此刻太阳大爆炸了,我们也要八分钟多一点之后才能够知道。
  既然从认识论的角度,我们根本不可能去把握所谓的“真实”,又何必去强求把握“真实的爱 ”呢,要知道,自然现象尚且如此难把握,又何况人心中的“真爱”呢!
  其实,既然我们需要和渴望享受的那种表现爱的行动,那么只要这种行动没有消失,又何必去追问这种行动背后的爱是真是假,即使对方只是在演戏,那么你就做一个好的观众,尽情地享受看戏的快乐吧。
  台湾版的《Sex and City》,也就是叫《熟女欲望日记》的那部片子,和原版比起来,对于爱情的追问要远多过对于性的追问。可是对于这个问题,看得最通透的,似乎不是那四个女主角,而是一位女主角的母亲。那位母亲向女儿哭诉丈夫不再爱她,女儿不当回事情地反问母亲“父亲不爱你,外面有女人,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 ”,母亲的回答更加有趣“我当然知道。可是之前你父亲在我面前至少还装作非常爱我,非常疼爱我。可是现在他连装也不愿意装了啊,所以我才伤心呢!”
  已经看透恋爱实质,不再去追求所谓的真爱,而只是希望和丈夫能够扮演好互相恩爱的角色,享受那种扮演出来的爱,所以当她的丈夫重新愿意扮回以前对她好的角色时,一切问题也就解决了——不像四个女主角,至今还在苦苦追寻自己的“真爱 ”。
  放弃对于“真实之爱 ”的追求,而只是追求“爱之表现”,这样的女人,是有大智慧的。

永远

  “你会永远爱我吗? ”“会的,永远爱你 ”。上述的对话,是热恋中的男女经常性的编制谎言的互动。姑且不论恋爱的男女之间是否存在超越喜欢的爱尚且是一个问题,更何况我们存在的这个宇宙都有其开始的时候,也将有着结束的时候。代表所有时间和空间的宇宙尚且不能永远,更何况我们这些人,更何况发生在我们之间也许可以被叫做爱情的东西。
  当然,你也可以说“永远 ”不过是一种夸张的说法,其实是 “至死方休”的意思,这一点我同意, “永远”这个词比起后面那个带“死”字的词听起来的确是好听许多,浪漫许多的。
  我当然明白热恋中的人对于那种& amp; ldquo;至死方休”的追求,在他们眼中如此美好高尚的爱情无疑是这个时间上最伟大的得到和享受,谁有希望今天还在幸福的享受着爱情的美妙,明天醒来却发现那只爱情鸟已经飞走了。任何一个意识到生活在这种终日不确定生活中的人都不会是快乐的,在没有意识到之前你可以做一个开心的白痴,不去想它;可是一旦意识到,那就只能去追求所谓的“永远”,所谓的& amp; ldquo;至死方休 ”了——这一点,就像千年来人们始终在追求长生不老的永生之术一样。
  所以,追求“永远 ”我明白,可是之后的那个动词我却迷惑,为什么热恋中的人竟然要去追求“爱我” 呢?早在前文我就已经说过了,“爱”是一种状态,本身对于被爱的人没有任何意义— —不过那个爱你的人什么不说什么不做的话。事实上,即使我们要追求,也应该追求的是那种“爱”表现出来的对你好的行动阿& amp; mdash;— 即使行动的背后没有真爱。
  当然,我也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人会去追求永远的 “爱”,这实在是太多太多的文字把“爱”渲染的太过美妙了,我们总是以为只有“真爱”才是无私的,才是可能持久的,而“喜欢& rdquo;则是低层次的,容易变化的。
  可是,你可曾听说过在国际外交上这样的名言 “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有恒的友谊”,如果把“友谊”替换成“爱情”,怕是也可以成立的吧。我们在前沿就已经说过了,爱是一种违背人“自私 ”本性,一种对于 “至善”的追求,这种追求的过程是一种心的修炼,所以它注定是艰难的,是不稳定的,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的。
  在佛经《律部》中有一个关于善财为了爱情一心真诚追寻,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而那个男主角善财也就是尚未成佛的释迦牟尼。在佛教修行看来,善财这种对于爱人一心真诚追求的过程,本身就是佛教修行六波罗蜜的一种,名之为“精进波罗蜜”。谁都知佛教修行不易,“ 精进波罗蜜”,不知有多少人在这个“精进”的过程中臣服于现实,放弃对于& amp; ldquo;爱”的追求,也不知有多少人在这个“精进”的过程中走入歧途,由“精进”变成 “痴迷”,最后为了自己真正是爱而去爱,或是因为放不下成败得失而去爱,反而忘记了爱的本质。
  爱正因为是如此艰难才能到达的境界,所以真正的爱才是那么宝贵。可是对于你我这种凡人,这种爱不但不可强求,而且强求的恐怕也不是我们需要的 ——因为这种爱并不能给我们需要的对于未来的确定,相反爱之精进的艰难只会给我更大的不确定& mdash;—对方给你的那种爱越是无私,就越不像大多数常人应该有的情感,我们就越不敢相信那个人明天后天大后天仍旧能够那么无私的对你。
  而被大多数人报不信任态度的基于自私的喜欢,其实却比我们想象的要来得可靠稳定的多。在一点上,我也曾经误入歧途过。
  恋爱中的男女往往会问对方一个问题& amp; ldquo;亲爱的,你究竟喜欢/爱我哪一点啊? ”以前我始终觉得问这个问题是愚蠢的,因为对方要回答这个问题,势必就要经过理性的分析和归纳,找出爱你得具体点来。可是如果真的能够找出这些点,而且他(她)也真的是因为这些点而爱你的话,那么有一天他(她)如果遇到一个在这一点上比你更好更优秀的人,那岂不是应该去爱那个人而不去爱你呢?所以那时候的我认为,对于这个问题最好的回答应该是 “不可说”,只有那种说不出为什么的“爱”,或者说那种因为 feeling而有的爱才不会因为理性的选择而见异思迁。我知道,有不少的人和当时的我是持同样的想法的,所以他们都在苦苦的追寻那种来源于非理性的爱。
  可是当我明白的爱不仅是一种简单的非理性情感,它更是一种艰难的对于至善追求的过程,我才发现这样的想法实在是too simple,too naive。基于喜欢的恋爱也许不如爱情那么高尚那么美妙,但是就稳定程度,就能够满足我们对于“永远”追求的程度来说,绝对是要高于后者的。道理很简单,既然你追求得到的那个人考虑了你能够给予他(她)的,以及他(她)需要在这段恋爱中投入的之后才选择和你在一起,那么只要你能够给他(她)的没有改变,他(她)需要投入的没有改变,而且同时又没有更好的选择,那么你和他(她)的那段爱情就会是稳定的,而这种稳定又是确定的。
  写到这里,才发现那么多年才想明白的这个道理,当年早就有人启示给我看过了。记得曾经和一个女孩子有过一段很暧昧的关系,所谓的暧昧就是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但是双方都没有说穿,很显然,这种关系比起恋爱来更加不稳定。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那个女孩问我要了一个承诺— —承诺在未来的任何时候,她都可以要我做一件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既然那时候的我爱着她,本来为她做什么都是理所应当的,所以自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个承诺。我和那个女孩的关系,就像大多数的暧昧关系一样,因为种种原因,最后无疾而终了。不过因为看在这个承诺的份上,在我们什么关系都已经不是的时候,我仍旧帮了那个女孩很多次,很多的忙在以往的我看来应该是她男朋友的专属责任——对于我而言,每一次的帮忙,都当作是对于当年那个承诺的兑现,不过每次帮完忙之后发现这实在不是什么天大的事情,如果就此就要求对方当作诺言来兑现,似乎未免小家子气了一点,所以当年那个承诺依然还生效,我依然在等待有一天那个女孩来兑现我的这个承诺。
  无论那个女孩当初的要求是随口说说还是有心的,无疑她是个有智慧的女孩子。爱情不稳定,基于喜欢的恋爱也并非绝对稳定,可是一个信守诺言的人对于诺言的遵守绝对比前两者要稳定许多许多。放弃爱情,甚至放弃恋爱,而是趁着爱情或者恋爱还存在,把那种从中可以得到的也是自己需要的“对自己好 ”转化为更加稳定的对于诺言的遵守,这样自然是要稳妥的许多的。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也是需要大智慧的。第一,要能够很好的处理两个人恋情结束的过程,如果像很多恋人那样连朋友也做不了,甚至成了仇人,又何谈要求对方兑现承诺,即使对方仍旧愿意兑现承诺;第二,爱你的那个人的确要是一个一诺千金的人,在这个信任匮乏的时代,如果说爱的承诺因为& ldquo;爱 ”往往是一种非理性活动而变得不能当真的话,那么更多人对于理性的承诺也没有当作一回事情过,说的人随便说说,听的人也随便听听,大家都不当真。这样的话,即使把“爱”转变成“承诺”,仍旧是无法得到对方对你的好的。
  所以,还是罗大佑的《恋曲1980》说得好 “你曾经对我说/你永远爱着我/ 爱情这东西我明白/但永远是什么”
前之暧昧
  我喜欢暧昧这个词汇,因为这个词汇本身就很暧昧。这似乎是一个套套逻辑,其实所谓暧昧,也就是双方隔着的那层纸可破而未破的那种境界。这种 “进可攻,退可守”的状态让我非常喜欢,因为这种状态虽然未必能让你赢,却可以让你不输。要知道,这个世上有不少人即时输得起却也是不愿意输的。
  当然,这里要讨论的就是与恋爱有关的暧昧。在恋爱的过程中,我们经常可以观察到暧昧的存在。比如开始之前,一男一女表现的诸多行为在旁观者眼力和一对情侣没有太大的分别,可是双方之间都没有承认过这种契约关系,也没有表示过其他相反的意思;又比如结束之后,虽然两个聪明人还能做朋友,可是他们之间的有些互动看起来又不仅仅是朋友,似乎略微有些超过界限。这样的关系,无疑是很暧昧的了。对于这两种暧昧,这个系列将分为两个篇章来分别讨论,分别是本篇《前之暧昧》和下一篇《后之暧昧》。
  相信许多有原则的人,对于这种& amp; ldquo;暧昧”的状态是极其反感的。他们相信,无论是取还是舍,都应当彻底,都应当说清楚,无论是欲说还休或者是藕断丝连都是他们无法接受的。可是即使他们都无法否认这种暧昧经常可以在我们生活中看到,存在必有其合理之处。
  本篇既然名为《前之暧昧》,那么我们就来谈谈为什么经常可以看到恋爱之前的那种暧昧状态。
  无可否认,很多男女之间的那种暧昧很多时候只是因为双方的矜持,或者说胆小。但是也无可否认,有不少的人是刻意的追求这种暧昧的,甚至把这种状态作为一种追求恋爱的方式。
  那么究竟恋爱之前暧昧有什么奇妙的地方。说出来很简单,它会改变你的心理状态,进而影响你对于两个人建立恋爱关系的利弊的判断。举一个很简单的事实,同样是得到一千块钱,一种是你每个月的薪水,另一种是买彩票的意外横财。你认为哪一种一千元的收入能够让你得到更大的快乐,我相信大多数人是后一种,事实上有过这方面的研究,凡是彩票中过奖的人对于当年生活愉悦状态的评估总是要高于未曾得过奖的。为什么同样是一千元的收入,却会导致不同的心理状态呢?因为我们对于不同收入的预期不同,因为薪水得到的收入,实际上早就在我们的预期之中的,所以当你拿到这一千元的收入时,虽然多少也有些高兴,但是不会太强烈,因为对你这本就是应得的,这样的得到有的时候只是意味着“没有失去”,而没有太多“得到 ”的意味;可是彩票的意外之财则不一样,这种得到是你期盼的但是却未曾预料的,所以这种的收入完全是“得到”的意味,其效果自然是大大强过了大打折扣的前者。
  其实很多人(性别不论,当然女性可能效果更显著)对于追求者的态度,也是同样的。如果你摆明了态度追求她(他),并通过种种行动表现出你的追求,当然这些行动会给那个被追求者带来一定的效应,但是这种效应却往往会打折扣,达不到行动本身应该具有的效果,而且这种折扣伴随着追求者的行动越坚定,折扣往往也越大。因为对于被追求者而言,他们往往会认为既然你在追求,那么做这做那都是应该的,所以即使你做得再优异,被追求者对于你行动的评价也会是低于实际应有的。可是如果你不明确的表示你追求那个人,那么你所有即时目标是追求的行动,对于那个被追求者而言,也完全会有不同的意味。因为你是处于一种暧昧的状态,所以你对于那个人做什么都不是应该的,甚至你会做什么都是不确定的,在这种境况下追求者所做的一切对于被追求者的效果都有类似彩票中奖的效果,存在一种意外之喜。
  所以,同样的追求行动,在明确表示追求和处于暧昧之中时候有完全不同的效果的,后者的效果往往更加明显一点,有的时候甚至是事半功倍的。
  当然,前之暧昧的作用不仅仅在于此,事实上其背后的不确定性还具有另外的一层效用。
  在《追求》之中,我们说过被追求者在衡量的投入产出比之后,再开始恋爱需要付出的代价小于可以得到的收益之后,才会接受追求,开始一段恋情。但是我没有讨论的就是,从被追求者而言,被追求往往有一种比恋爱更享受的东西,作为被追求者往往只需要享受各种权利,却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某种意义上说被追求的性价比是要高于恋爱的。所以你就会发现,很多被追求者往往要在充分享受了那种被追求的感觉之后,在要谋求更多的收益之时才会去选择付出一定的代价选择恋爱。所以,追求实在是一件艰难卓绝的事情。
  可是如果两个人处于暧昧的状态呢?那个事实上的被追求者即时衡量支出收益之后愿意开始恋爱的契约,但是因为双方只是一种暧昧的关系,所以对于被追求者而言这时候就处于之中极端的不确定。他(她)愿意开始契约并被为此付出代价换取需要的收益,可是他却发现那种暧昧决定了他(她)不能立刻获得他想要的东西,可是如果继续维持那种暧昧的话,他(她)却无法确定现在的那种暧昧是否会突然消失殆尽(这就是和正式的追求最大的不同),在这样的情况下,被追求者往往是不会再要多享受那种暧昧的被追求感觉,而是希望把这种暧昧确定下来。
  这种时候,有两种选择放在眼前。一种是彻底了断,让暧昧从此消失,回复到不存在的那种确定状态;另外一种更常见的就是主动一些去挑破那层纸 ——当然那个聪明的暧昧制造者也会制造很多的机会让事实上的被追求者主动的挑破那层纸— —这样才能把事实上的被追求往后面的选择推,否则一些不够主动地被追求者恐怕是会选择前面一种比较彻底而且不太好的。
  前之暧昧实在是一种有趣的状态,甚至是一种高妙的追求手段,将追求上升到不追而被追的层次,实在是需要大智慧的,不过这也实在是一种走钢丝的高妙境地,稍有不胜恐怕就摔个体无完肤追悔莫及了。
后之暧昧
  相信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比起恋爱之前的那种暧昧,一对情侣结束了恋爱关系之后却仍旧保持一种暧昧的关系是更加令人无法接受的。因为前者还可以说是一种胆怯或者一种追求手段,那么分手之后的暧昧就有一些不清不楚,藕断丝连的感觉了。
  曾经看到这样一段文字“ 在爱情世界里,男人是长情而不专情的,因为他们绝对会挂念所有旧女朋友,偶尔看到她们,眼里仍可发放一丝温柔;而女人则是专一而绝情的,面对至爱,眼中便旁若无人,为对方冲锋陷阵亦在所不辞,可是当她们要和情人分手,态度却是万二分决绝的。”我想,写下这段文字的人多少有些智慧的,因此他才能够理解分手后的男人往往会愿意和女方保持一种暧昧,因为这是风度所在。可是我相信作者一定无法理解为什么分手后的女人也同样愿意和男方保持一种暧昧,既然分手如此决然,为何却又要保持那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呢?
  其实这一切并不难解释,无它,基于利益的选择。后之暧昧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在这个恋爱配对中男性普遍强过女性的时代中,对于女人远比对于男人来得更为重要,从那种若即若离中,男人可以得到的更多是对于美好过去的追忆,可是女人却可以得到未来潜在的利益。
  毫无疑问,热恋中的男女,两人之间的关系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说是一种强关系(strong ties),不论是从接触的频率还是双方投入的热情来看,这种关系都要超过普通的朋友,甚至某种程度上超过了基于血缘的亲友关系。至于分手之后,是否还有关系存在就要看双方处理的技巧了。“希望我们不能做恋人还能做朋友”,这句话是我们在恋人分手的时候经常可以听到的,尤其是女性经常会使用这句话。虽然这句话往往只是分手时用来安慰对方,不要让对方有太大的失落感(对于这种失落,我认为我的朋友Paka的一段话非常精辟 “面对曾经可以很亲昵甚至轻浮说话——难道只是说话?说了估计也米人信& mdash;—的人冷冷的隔生的态度,大概没什么人能吃的消,最后还是逃走了。”),不过我却相信这句话恐怕是恋爱中的人说得最真实的一句话之一,因为这句话的背后包含着她们对于暧昧的诉求。
  现在我们就假设分手的双方,尤其是被甩的一方 ——如果存在的话能够忍受那种巨大的失落,而另一方又不愿意斩草除根的话,那么这种暧昧的状态就必然是存在的,当然与恋爱相比,从接触的频率或是热情的投入来看,只能是一种弱关系(weak ties),甚至这种关系的程度比起普通朋友的关系来还要弱。
  但是不要小瞧了这种弱关系,这是一种相当奇妙的弱关系,有的时候它是比那个你现在情侣与你之间的强关系来得更为管用的。首先,那个因为和你分手而转变成弱关系的人能力可能远远强过那个现在和你处于恋爱的这个强关系的人,前者举手之劳对你的实际效果可能就大过后者的全力以赴,就像比尔& bull;盖兹财产的万分之一也要比大多数人的全部身家多得多;其次因为你和他是保持弱关系,所以你对他在这段关系中寻求利益的频率大大低于你对于处于强关系的恋人所要求的利益的频率,所以即使是同样难度的同样一件事情,往往前者比起后者更有做的意愿——偶尔吃一顿猪油拌饭不难,天天吃可是需要极大容忍功夫;最后,那个和你愿意和你维持弱关系的人往往还喜欢着你,希望能够再次得到你,因此愿意给你他所有给予的资源;也有可能那个人是一个风度极好或者极其念旧的人,所以他即使和你再无瓜葛,仍旧愿意帮你一些可以帮到的忙。
  所以,你要明白,对于一个聪明人,特别是一个聪明的女人,绝对不要小瞧分手之后那种弱关系能够带给她的好处。
  现在流行讲性价比,也就是强调投入产出之比,前面比较了两者的产出,那么现在自然要来谈谈投入。
  其实既然已经把两者定性为强关系和弱关系了,实际已经把两者的投入作了比较,强关系所需要的投入自然是远远大过弱关系的— — 无论你是否真的爱他,可是你都要好好地扮演那个“爱他”的角色,作一些让别人或者让他觉得你& ldquo;爱他”的事情,不要以为这是轻松的事情,无论你是否爱他,这种投入比起什么都不需要做无疑都是来得辛苦的。而你与分手后旧情人的那种弱关系,往往就是不需要做什么的低投入,偶尔打个招呼或者几周、几月一个电话都能够让这种弱关系维持下去——特别是如果那个人还爱着你的话,间隔好久的一个电话,恐怕都会让他感恩戴德。
  两相比较一下,我相信所有的聪明人都会明白,与旧情人保持那种藕断丝连的暧昧,即使不是出于感情的需要,而仅仅是出于一种利益上的诉求,也仍旧是一件非常聪明的事情。所以世间会有那么多的人,特别是女人对此乐此不彼,也就不奇怪了。
  更何况,一般同一个时间你只能和一个人保持恋爱关系,可是却可以和许多个旧情人保持暧昧关系,后者的产出更是可有累加效应的!
不再暧昧
  关于“暧昧& amp; rdquo;竟然写到了第三篇,实在是有些意外,必须承认我的确是个很喜欢“暧昧”的人。不过我发现,现在这个时代喜欢暧昧的人实在不少,最近就发现两个关系很不错的女孩子——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女孩子,都陷入了一种脚踏两船的暧昧境况,似乎都还乐此不彼。其实也不奇怪,这个时代时间的成本越来越高,恋爱失败的成本也相应提高,想赢怕输最后选择不赢不输的暧昧,是一种很自然的结果。
  当然,这是题外话,现在言归正传,来谈本文的主题“不再暧昧”。既然是“不再”,那么说明之前是 “暧昧”的,不过暧昧其实有很多种,这里主要谈的是很常见的一种—— 一方甩了另外一方,被甩的那方或是余情未了或是还没有新的方向,无论甩人的那方是否找到新欢,这两个人之间总是有那么一种暧昧,当然有的人会看作是一种尴尬。
  如果有一天,那个被甩的人突然大彻大悟不再余情未了了,或者找到了新欢的时候,那种暧昧必然是会被大大削弱,乃至完全消失的,此时此刻,那个当初甩人的人,会有何想法?
  我必须感谢我的朋友paka,是她告诉了我一个类似的故事,不但把我从当时极其的傍徨的境况中解救了出来,而且也引发了我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
  要探讨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一个关键的问题:恋爱中的人决定放弃这段恋爱,并不等于他(她)不再喜欢曾经的恋爱对象,不再想占有恋爱的对象了,只不过他(她)不愿意再为了喜欢而付出代价,不再愿意为了占有对方而被对方占有而已,所以才会放弃恋爱这个通过互相被占有来达到占有对方目的的契约。
  所以,对于那些放弃恋爱的人而言,他们放弃的往往只是恋爱这个契约本身,而并不等于放弃对于恋爱对象的占有欲望。这也真是后之暧昧会存在的一个关键原因——即使放弃了恋爱,仍旧想通过“暧昧”这种情况来继续某种程度的占有对方,通过这种“ 暧昧”的关系来获得进一步的占有。
  在《后之暧昧》中,我谈到过了& amp; ldquo;暧昧”中行动的占有,一旦“不再暧昧”,那么对于当初放弃这段恋爱的人而言,也就意味着很难从之前的那种“暧昧”中进一步占有对方,进一步的从对方的行动中获得收益了。这种境况,对于那些习惯了暧昧,习惯了从暧昧中获得收益的人而言,无疑是一种直接可见的损失。
  然而,这种直接可见的损失并非是& amp; ldquo;不再暧昧”这种境况下最大的损失,因为我们的需求也不仅仅来自于他人行动带来的利益,就像马斯洛所说的那样,有的更来自于精神上的愉悦,来自于对于自我的认同。
  对于那些放弃恋爱的人,即使他们不再喜欢对方,也总是希望对方仍旧是喜欢他们的,而暧昧这种境况正好满足了他们的这种想法— —如果对方余情未了,那么说明自己仍旧是对方的唯一选择,即使对方只是还没有找到新的方向,那也至少说明了暂时对方没有比自己更好的选择。而这种被人当作“唯一选择”或者“最优选择”的感觉,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本身也是一种极大的收益 ——谁都希望自己能够被他人所认同,而我们总认为喜欢是各种认同中程度最高的一种。
  事实上,大多数维持在“ 暧昧”中的人,与其说更想从“暧昧”中得到对方行动上的收益,不如说更愿意看到没有新欢把自己当作最有选择——用我们通俗的话来说,既是放弃了对方人,还是想把对方的心牢牢抓住,只要对方一天没有新欢,感觉上对方的心总是自己的。
  所以,一旦不再暧昧了,对于原来通过暧昧获得精神上认同的那个人而言,不但丧失了原有可能从暧昧中获得的行动收益,而且对方找到新欢的行动也意味着自己不再是对方的“唯一之选”或者“最优之选”,之前可以在& amp; ldquo;暧昧”中获得的认同感也荡然无存了。
  对方在“不再暧昧 ”之前越是执著于原来的情感,那么你就可以从暧昧中获得更多的更多的认同感。但是一旦 “不再暧昧”,损失的认同感也就越多了。对于许多极其重视他人感觉,继续需要“暧昧”中认同感的人来说,那种“ 不再暧昧”的打击是巨大的。
  所以,在我的朋友paka告诉我的那个故事里,Paka的一个朋友,也是我知道的一个女孩子,当知道了自己当年甩了的那个男朋友在单身了很久之后又开始了一段恋情而且快发展到要开始同居的消失时,那个女孩子陷入了一种无法自持的状态,发誓要把那个当年甩掉的男朋友给抢回来,而且她的确也付诸于行动了。
  这种想法其实并不奇怪,甚至很正常。前面我们主要讨论了“有了新欢”中“有了”这个行为的,主要从 “暧昧”带来的“认同感”出发来研究那种“不再暧昧”后的境况,而现在则要从 “新欢”的角度来继续研究为什么“不再暧昧”可以给当初主动放弃这段恋情的人带来如此大的震动乃至失落。
  对于爱情执着的人,也许会说是那个女孩子因为这个消息而发现自己原来最爱的是原来的那个男孩子,所以全力以赴要把当初放弃的给抢回来。
  是的,这种解释无疑是正确的,如果那个女孩子不认为之前的男朋友更加重要,就不会放弃刻下的一段好好的恋情,而要去吃回头草了。可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初决定放弃的时候,那个双方还在一起应该是最最了解的时候,为什么那个女孩子却不能意识到这一点,可是等到他的前男友有了新的恋情之后,那个双方已经再非恋人甚至很久没有联系的时候,却反而能够认识到这个问题了呢?
  人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动物,或者更客观的说,是一种低能而可怜的动物。虽然我们大多数时候在按照我们的理性生活,按照我们的理性去爱和被爱,选择对于我们更好的恋爱对象,放弃对于我们次好或者不好的恋爱对象。可是遗憾的就在于,我们即使可以按照理性去选择,可是大多数时候却因为智力或者情绪的原因,无法充分理性的去比较两个选择,对于选择作出理性客观的评价——如果没有这个前提,再理性的选择又能如何,基于错误的前提是无法得到正确的选择的。
  就说那个女孩子吧,虽然没有去探究过当初为什么要放弃那个男孩子做男朋友,理由可能很多种,但是归根结底,不是是当时觉得继续和那个男孩子维持恋爱关系不是最优选择——单身、换一个男朋友也许会更好一些。可是从后来她的回头来看,无疑又认为当初的那种判断是错误的。女孩似乎高估了维持恋情的成本,或者低估了维持恋情能够得到的回报。也许那时候女孩子和那个男孩子正在经历着一场争执;也许那时候女孩子正在经历工作上的巨大压力;也许那时候那个女孩子遇到了一个自己颇有些心动的男孩子;也许那时候那个女孩子不过刚好是处于女性的生理周期。无论是哪一种理由,但是必然是一种情绪,无论是愤怒、恐惧、欲望还是生理周期本身,都会造成她对于爱情判断的一种悲观态度,而在这种悲观态度下,是很容易高估成本低估回报的,也许那个女孩子会说当时的确有很多现象或者理由让你选择放弃——可是别忘了,欲加于罪何患无辞,心存悲观的心态,总是能够找到不如意的理由的。
那么为什么后来听到男孩子开始新的恋情了,反而无法自持,要重新开始呢?几乎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吃东西的时候和人抢着吃的时候最好吃——就其原因,别人对于东西好吃的评价会正面影响我们自身的判断,此外抢东西吃的时候那种竞争并且渴望抢到的那种成功感本身也会让我们对东西的好吃作出更高的评价。
  吃东西是如此,恋爱也是如此。你放弃的时候,往往不会觉得自己放弃的爱人有多好。可是一旦有别人把你放弃的爱人当作宝一样的去爱去珍惜,别人的这种评价自然而然的会影响到你自身之前的评价,让你做出甚至是高于之前的评价。其实问题不仅仅于此,真正给你心灵致命一击的是那种由放弃到失去的心理改变。
  当初选择了放弃,无疑是经过一番考量,那时候的心态往往是把对方贬得一钱不值,那个时候,对于放弃你是不会有任何的不舍— — 因为你那时候根本上否定它对于你的价值——我们扔掉手上的垃圾,会感到失去什么而伤心吗?可是一旦别人把你丢掉的东西当作宝,一旦你也因此意识到当初扔掉的不是垃圾,而是价值连城的宝物,此时你才会真正感受到是失去了那样东西。前面我们早就说过,失去给人的痛苦不是同价值的得到所能弥补的,无形之用,你现下得到的一切都因为和这个失去的意识到而被大打了折扣。同样是此消彼长,自然会对于当初的决定追悔莫及,甚至痛下决心吃回头草也就不意外了。
  人就是这样一种很贱的动物,自己放弃的时候永远不会意识到放弃东西的好,可是一旦变成了失去,却会因此伤心不已,即使对象是同样一样东西。
夺爱
  对于所有横刀夺爱的人(某人除外,至于某人是谁,知道的人相信已经知道所指何人,不知道的人也无需知道,与本文的主旨无关),我是无比敬佩的,因为在我看来这是一件需要极大勇气同时又需要极强实力的事情。在《追求》里面,我已经谈到过什么情况下一个人会接受另一个人的追求— — 在他觉得在这段确定的关系中能够得到的潜在社会资本的回报大于扮演恋爱中角色的投入的时候,他(她)一般就会接受那个人的追求。
  可是如果你追求的是一个正在处于恋爱关系的人,那么除了要满足上述的条件之外,你能够通过这段恋爱关系给予对方的社会资本的回报还需要大过他(她)现在的恋人通过先在这段恋爱关系能够给它的回报,而且这种回报还不是简单的大于。
  之所以说不是简单的大于,这是有科学根据的。在传统我们认为得到和失去的效用是等价的,比如同样是100块钱,得到的喜悦和失去的伤心虽然在方向上有所不同,但是程度应当相同的。可是根据现代实验心理学的研究结论,人对于失去的悲伤程度往往会大于得到的喜悦,而这种程度的区别一般而言在2倍作用,当然根据人的性格不同比率会有所改变,但是一般都是大于1接近2的。
  这个心理学的结论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人在处理恋爱取舍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损失的最小化,其次才是收益的最大化(感谢Doctor NanLin在其关于社会资本一般化理论中提到的这个思路),说得通俗点,就是对待恋爱,一般人首先考虑的是能够维持现在这段恋爱给自己的效用,其次才是去考虑争取更好的一场恋爱。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要让一个处于恋爱关系的人放弃原有,选择和你开始一段新的恋爱,自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按照前面那个心理学的结论,也许只有你能够给予对方的收益2倍大于原来恋人给予的收益,那么你的夺爱才有可能成功。这也就是为什么如果你和夺爱的竞争对手实力差不多,即使稍微强一点,往往都很难打动你追求对象的芳心原因——你的强还不足以说服对方放弃现在恋人的。
  所以,夺爱是一件极具挑战性而且成功率并不太高的事情,不过如果你有着远强于竞争对手的实力,那自然另当别论。
  当然,世事无绝对,在一些特殊的场合或者特殊的时间,即使你没有那么强的实力,却也有夺爱成功的可能。特殊的场合比较好理解,比如两人两地分居,你趁虚而入;比如两人的感情刚刚出现问题,你同样趁虚而入,这种都比较简单,所以这里主要谈的是一个时间上的一般性趁虚而入的问题。
  对于婚姻,有一个“七年之痒”的说法,姑且不论这个说法是否正确,反正很多人相信而且用行动去证实这个说法。对于恋爱,当然没有“七年之痒”的说法——一段爱情维系七年还没有结婚或者结束的实在少之又少,但是从大量观察的经验案例来看,也许是有一个“双年之痒”的问题,化学家对此的解释就是产生恋爱激情的那种脑内分泌物18个月之后就消失了,之后也就没有激情了。其实即使不使用化学家的分析,用我们的常识想想也能够明白这个问题。
  我们要了解一个人,基本的那种了解,1年时间是必须的。因为我们生活的是一个以年为单位的时代,只有经过一个完整的1年,经过一个完整的春夏秋冬,经过一年中不同时期的不同时间安排,我们才可以完整的观察一个人在不同时间段的不同表现,对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mdash;不要小看这一点,很多人在不同季节不同气温情绪会有完全不同的表现。那么为什么是双年之痒呢?第一个年之后的第二个一年又用来干什么呢?很简单,用来验证第一年的观察结果,看看第一年里面这个时间段观察到的他(她)的表现是特例还是常态,当然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什么区别。好了,两年下来了,对于那个和你处于恋爱关系的他(她)你有了基本的了解,对于在这段爱情的关系中能够给你怎样的收益,又愿意给你怎样的收益回报有了详细的了解,对于从这段感情中能够得到的回报有了一个比较确定的了解;与此同时,他(她)在日常生活中在恋爱关系中给你的回报也渐渐让你非常熟悉,而这种回报对你的效用也在逐渐减小— —经济学的术语叫边际效用递减,我们的俗话叫喜新厌旧。
  这个时候,如果突然出现了第三个人,那个追求你打算横刀夺爱的,便会是一个有趣的场景了。即使那个准备横刀夺爱的第三个人真正能够给你的回报并不比现在的恋人大多少,至少没有达到在你们恋爱刚开始时候能够把你夺走的程度,但是在“双年之痒”的时候,成功率却是会大大增加的 ——这里面有一个此消彼长的问题。
  前面说了,两年下,你对于和你有恋爱关系的那个人能够给你的future return已经有一个比较清晰地了解了,而且对于他现在给你的收益已经呈现效用逐渐下降的场景了,这个时候,你对于那个人能够给你的总体回报(包括现在已经得到的和未来潜在的)的评价往往是会偏低的——这也是人之常情,对于我们已经得到的东西往往不会当一回事情。
  可是对于新出现的那个第三者,由于你对于他的了解还不够深入,仅仅能够根据它追求你的种种行为来估计他如果能够和你建立恋爱关系之后你从她可以得到的社会资本的回报,由于你对于那个新追求者的信息了解不够,所以在做这个估计判断的时候往往是会与实际情况有比较大偏差的—& amp; mdash;更加不幸的是,千百年来我们对于爱情的讴歌使得我们对于一段新的感情往往会有一个过高的预期,对于那个还没有和你开始一段恋情的人能够给你的future return往往会有一个过高的判断。
  是的,一方面低估从现有恋人那里可以获得的收益,另一方面又高估从追求者那里能够获得的收益,此消彼长之后,即使两者的实际收益差不多,许多智慧不够高的人仍旧会选择贸然的放弃以前的一段感情,而希望在新的感情中去获得更多的回报——虽然大多数情况下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新鲜感的失去,这个选择很快会被证明并不正确。
  对于恋爱喜新厌旧,实在是人之常情。不在于道德上的问题,而是在于我们对于拥有的东西始终不够珍惜,同时却对于位曾拥有的东西,抱有了太大的野心。对于爱情,我们心中以为的和事实的往往有偏差,很不幸,这种偏差往往是负面的。
  说完夺爱本身,自然要来说说& amp; ldquo;夺爱之后”,就像说完“暧昧”之后要谈“不再暧昧 ”。
  先来说被横刀夺爱的那个苦命人,对于被人夺爱,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不太能够受得了,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可是奇怪的是,大多数伤心、郁闷或者悲伤的不是失去那个曾经携手的恋人,而是曾经的恋人被人“抢走”了这个事实。固然,自己的恋人被人抢走了,从传统的观念来看的确是一件丢面子的事情,可是如果从实际理性的角度来看,如果你对于那个曾经的恋人还有不舍,还希望重续前缘的话,那么被人“夺爱& rdquo;比起一段恋情无法维持下去而结束来说,无疑是要好上许多的。
  因为你要明白,如果你们的恋情是因为无法维持下去而结束的话,对于对方而言,你就是从原来“好的选择”变成了现在的 “不好的选择”;可是如果你是被人夺爱的话,那么你不过是从原来的“最优选择& amp; rdquo;变成了现在的 “次优选择”。“不好的选择”和“次优选择 ”两者比起来,你觉得哪一个好一些。如果你成为“不好的选择”,想要重续前缘恐怕不太可能,不过如果只是“次优选择 ”,那么只要努力一些,从“次优选择”再变成“最优选择”也并非不可能。
  说完被夺爱的,再来说剩下的那个角色,享受 “夺爱”,选择新欢的那个人。虽然没有经过统计,不过就少数的一些观察来看,与夺爱后的那个新欢往往并不能开始美满的恋爱,这不仅在于享受“夺爱”的那个人往往低估了前一段恋情,高估了后一段恋情,也在于夺爱者的态度。世界上太容易得到的东西,总是往往不知道珍惜的,包括太容易就能够横刀夺爱得到的那个人。
  张小娴在《我是处心积虑的》中说得好: “如果他只是忽然爱上她,顺手追求她,试试看,一试就成功,得来不费吹灰之力,她难免有点儿失望,她是不是不值得他下一点苦功?”
依赖
  “郎才女貌& amp; rdquo;,这句话未必正确,但是既然经久不衰必然反映了一定的社会事实。在这个时代的这个社会,对于大多数的女性,选择恋爱对象时“能力”是一个重要的考量指标——特别伴随着女性的成长,她们越发会发现那些所谓的 “帅哥”,所谓千依百顺可以天天陪在身边的“好男人”或是中看不中用,或是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帅哥或者单纯的好男人,都不如那些长相普通但是事业有成的男人来得可靠,特别是那个男人不但成功,而且愿意对你好,你的什么问题他都愿意帮你摆平。
  如果一个女人能够找到这样的人开始一段恋爱或者一场婚姻,无疑是会让不少旁观者羡慕的,而她自身也需亦陶醉在这种美妙当众。不过这真的是一种幸运吗?恐怕未必。
  著名的经济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1973年的时候曾经提出过一个弱关系理论(the strength of weak ties),这个理论发展出的一个假设就是如果一个人倾向于使用与弱关系相反的强关系(strong ties),那么其社会关系特别是弱关系的发展将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其社会资本的总拥有量,进而导致其在社会上的发展。事后很多社会学家都对这个假设进行了验证,并且大多数证实了这个假设,而其中一位叫Wegener的研究者的结论更是有趣,他发现那些倾向于使用强关系的人,往往是社会较低阶层,各方面能力较差的人。
  这其实是很好理解的,如果使用同样两件工具可以完成同样的任务,一件比较顺手,另外一件不太顺手,你肯定选择的是顺手的那个。社会资本也是如此,一般说来强关系可以起到的效果总是若关系的,比如同样一件事情,你央求你的父母去做和一个普通朋友去做,正常情况下父母总是因为爱你会尽心尽力去做的,可是普通朋友就难保证了。可是问题也就来了,既然强关系那么好用,而且如果你的强关系联系的那个人非常有实力的话,他(她)可以帮你大多数的问题,你又何须要去发展其他的社会资本以备不时之需呢?这也就是为什么受父母溺爱的孩子,在人际交往方面往往会有有些问题的一个原因。
  当然,这个系列谈的是恋爱,毫无疑问,恋爱这个契约其实也是一种强关系,如果恋爱中的女人倾向于频繁的使用这种关系去解决绝大多数问题的话,正像我们经常可以观察到的那样,那样的女孩子往往总会粘在男朋友的身边,一切的事情都倚赖在男朋友的身上,而对于身边其他社会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多少都有些漠不关心或者忽视。
  毫无疑问,这样的状态并不理想,就像被父母溺爱的孩子一样,从另外一个意义上来说,前者比后者更为糟糕。父母溺爱孩子,孩子的成长固然会有些影响,比如不够独立。不过如果父母本身不出现什么问题,凭借着双方的血缘连接,这种溺爱是会持续一辈子的,即使那个孩子不太出息,不过在父母死前的日子不会太差,这就像我们可以看到的很多贵族、成功人士的第二代那样,也许没有太大的出息,但是大多数还是生活光鲜的。可是恋爱则不同,与有血缘连接的亲情相比,恋爱则是产生于两个毫不相关的人之间,所有的关系都是基于后天的互动所建立的,正是这种后天获得性,使得它往往比亲情显得更有吸引力,可是同时也使得它比亲情来的脆弱许多,它的消失可能只是因为一句话、一个动作、或者一个念头,甚至仅仅只是因为累了、疲倦了。
  所以,问题也就出现了,他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固然你可以依靠这种恋爱的强关系去解决生活中的大多数问题,因此也不用去发展自己自身的其他社会资本,可是一旦有一天,他与你之间的那种恋爱关系崩溃了,那个人不再愿意为了占有你而付出种种代价,为了你竭尽全力。那个时候,你又依靠什么去解决生活中的诸多问题呢?
  所以,我坚信,在恋爱中太过于依赖对方的人,幸福是暂时的,但是危机却是永久的,要消除这种危机,要么通过死在恋爱结束前来逃避,要么就去面对恋爱的结束,把危机变成现实。除此以外,似乎并无更好的解决方法。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喜欢古龙《七种武器》系列中的《离别钩》,不过我今天要说的却不是那把钩,而是同一个故事中的一把刀,一把薄如蝉翼名字叫 “温柔”的刀,这把刀太薄太薄了,薄到它插入你的心脏时,你都不会有痛的感觉,甚至反而会有一种痒痒的舒服。可是一旦这把刀拔出来的时候,也就是要你命的时候。
  恋爱中的“依赖 ”也就是这样一把刀,存在的时候让你很享受,可是一旦不存在的时候,却会让你痛苦万分,之前越是享受,此刻就痛得越是厉害,甚至要了你的命!
  最后,引用张小娴在《避雨的爱情》中所说的几句话作为结尾:
  好的爱情和坏的爱情是很容易分辨出来的。
  好的爱情使你的世界变得广阔,如同在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漫步。坏的爱情使你的世界愈来愈狭窄,最后只剩下屋檐下一片可以避雨的方寸地。
  好的爱情是你透过一个人看到世界。坏的爱情是你为了一个人舍弃世界。
  好的爱情,最狭窄的时刻也不过是在床上的时候,是最挤逼的了。坏的爱情,最广阔的时候也只是在床上的时候,那已经是最大的空间,人于是变得愈来愈狭隘,爱得死去活来,也无非是井底之蛙。
  好的爱情,能够让本来没有理想没有大志的你,变得有理想和大志,本来偏激的你变得包容,本来骄傲的你变得谦逊,本来自私的你变得肯为人设想,本来没有安全感的你,变得不再惧怕。坏的爱情与这一切全然相反,你唯一可见的将来就是爱情,没有别的可恋。
  好的爱情让你时刻反省自己付出的够不够多,使你不害怕老去,因为即使年华老去,你也不会失去对方。你不会担心十年后,你们的步伐不一致,因为你们携手漫步在草原上,而不是在屋檐下避雨,当雨停了,也就没必要相依下去。
所谓无私
  《所谓无私》应该可以算《依赖》的姊妹篇,后者谈的是如果过于依赖自己的恋人,对于依赖者会有什么影响。而这篇要谈的,则是那些被依赖着人。
  恋爱是基于自私产生的一种契约,在前言中我就这样给恋爱定义的。可是我们也常常迷惑,因为有些人似乎在恋爱的过程中,无私的简直有些反常。难道我们最先的定义错了吗?
  还是先让我们来看看那些被人认为是& amp; ldquo;无私的反常”的那些人吧。
  给人这样印象的,往往是这样的一些人,他们的性别可男可女,但是必定是非常出色的那种,即使不能说是整个社会的顶尖精英分子,但是至少在他们所处的年龄段,所处的层次,所出的群体中,他们往往都是表现得最好的,而且那种表现好的非常简单的人,所有的成功对他们似乎都是唾手可得的,鲜有看到他们经历什么失败,也鲜有看到他们如常人那样为了成功付出孜孜不倦的努力。
  这样的人,在许多外人的眼中,也只有那些同样优秀同样杰出的异性才能够与之般配。可是事实却往往让人大跌眼镜的,他(她)们恋爱的对象也许某些方面有不凡之处,或者吸引人的地方,但是从总体来看,绝对是比不上他们自身的,甚至综合地来看,可能比起许多普通人的恋爱对象都有所不如。而在他们的恋爱过程中,我们往往看到的是他们为了自己的恋人付出了许多许多,时间、精力、金钱,能够付出的都付出了,这种付出让他们的恋人非常享受。至于那些爱侣对他们的态度,与许有好的,但也不乏不当回事,甚至百般挑剔的——可即使是百般挑剔,却仍旧不会改变他们对于爱侣无条件的那种好。
  于是常人便会感叹,“你看,世上毕竟还是有对于恋爱只求奉献不求索取的人”,当然也有人会感到害怕 “这么无私的人,真的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实在可怕”。
  其实以上的各种想法,都错得非常可笑,因为他们评论的前提就错了——那些人并不如旁观者所说的那样无私,只不过旁观者没有身处他们角色的机会,所以无从得知他们思考问题的方法和角度。
  与大多数一直在追求自我成功,以便能够过上更好生活的人不同,对于一直在享受成功,而且这种成功来得过于容易的那些人而言,成功或者成功之后能够带来的各种享受固然能够愉悦,但是来得太多,来得太容易——来得太多太容易的东西反而就没有意思了。
  对于成功太容易的人,多一次的成功也不过是锦上添花或者可有可无。
  可是他们注定是不甘寂寞的,当他们对于自我的成功已经不再有太大的兴趣的时候,他们中的很多人选择了一种外向的方法— —如果用玄乎一点的说法,他们开始追求做“神”的那种感觉,追求那种能够操控人生的感觉,或者用马斯洛的说法,追求的是“ 自我价值实现”的感觉。
  于是,有的人选择了权力,手握天下大权,千百人的生死不过在他的张口之间,这的确是一件能够让他们愉悦的事情,因为他或许觉得自己有些像掌握生杀大权的死神;有的人选择了慈善,想想自己签支票的手假如此刻一停,明天数以万计的人就因为没有钱买粮食而受饿乃至饿死,这的确也是一件让人觉得很愉快的事情,因为他或许会觉得自己想掌握天下万贯财富的财神。
  当然,还有些人选择了恋爱。想想吧,如果你是那样的一个男人,而你的爱侣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子,可是因为你给她的种种以及对她的好却让她有了其他人甚至是比她更优秀的女孩子无法企及的无上荣耀,那种因为你而能够让一个女孩子拥有对她而言极其幸福的感觉也许会让你觉得自己像是能够赐予人恋爱幸福的爱神。
  所以,作为旁观者的你要明白,看似在恋爱中无私奉献的那些人们,其实他们也在恋爱的关系中获得,获得他们最需要的东西— —赐予爱侣恋爱幸福的感觉。
  这一点,张小娴分析得实在是透彻:
  “她是那样刁蛮任性,不可理喻,但他仍然迁就她、纵容她,不介意当她的奴隶,在她身上他看到自己多么伟大,好端端一个男人,竟然为了爱情,变成一个女人的奴隶。噢,太伟大了,每一次当她耍性子,他又原谅她,他就发觉自己头上出现了一个光环。
  他怀才不遇,没有上进心,脾气差劲,她却深深爱着他,容忍他的坏脾气,容忍他不上进,容忍他对她不好。为了他,她得不到家人的谅解,也失去很多朋友。愈来愈孤独,但是在他身上,她看到奇迹,她发现自己原来可以这样无条件的爱一个人,自己真懂得爱,自己真是一个太好的女人,她也被自己感动了。
  他深深地爱着她,但是他知道是没可能的,他不敢示爱,只敢守候在她身边,时时刻刻望着她、保护她,她有什么需要,他愿意为她赴扬蹈火,他甚至不敢对她有任何歪念。他从没想过自己可以这样对一个女人,他的条件那样好,不愁没有女朋友。却心甘情愿在她身边做一个卑微的仰慕者。内心痛楚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个情圣。情深而高贵。他在他爱的女人身上看到了上帝,上帝就是他自己。”
  所以,作为他们恋人的你要明白,在与他们的恋爱关系中,你的确不需要做太多的事情,你要做得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尽情地去享受他们对你的好,因为你的享受过程或者说他们付出的过程本身就是他们最大的收益了。
  记得在《依赖》中我曾经谈到,过分依赖恋人,并不是一件好事情,那么我在这里要说,如果你过分依赖的是上面谈到的那种人,那么不仅仅不是一件好事情,甚至会有不少危险——当你不再想去依赖的时候。
  也许,出于某个理由,你希望结束与他(她)的那段恋爱,在你或者旁人看来,这样不再需要他们无尽的付出,对于他们似乎也会好一些,可是你却不明白,你再不需要他们付出的同时,也剥夺了他们从付出中得到的成神的快乐——而这恰恰是他们所最最需要的你所给予的回报。
  也许,那时候的他(她)也许会继续做神,放弃你,而把他的好百倍的赐予另一个人,一个甚至条件还不如你的人。
  当然,这也并不是他们的唯一选择。还记得《辛德勒名单》里面辛德勒如何劝说纳粹军官少杀人的吗?“权力不仅表现在你可以杀一个人,更表现在可以杀一个人的时候不杀他”,杀与不杀不过一念之间,不过是同一种权力的不同表现。
  同样的道理,也许那时候得他(她)会选择向路西瓦那样成为堕落天使,不再去赐予他们恋爱幸福的感觉,而是专而致力于去剥夺你新选择的恋爱的幸福。
  其实无论是神,还是魔,他们所做的事情,都不是那些习惯了依赖的人所能够承受的。
  所以,如果你有幸或者不幸遇到了这种所谓 “无私”的人而且又喜欢上了依赖他(她)的恋爱,那么就好好地去享受,而不要考虑去放弃,否则,就要想清楚可能承受的后果。
  最后再次引用张小娴的一段文字,告诉你对于上面的那种人最需要的三份礼物:
  1.一顶高帽。不时向他送上一顶又一顶的高帽,称赞他、崇拜他。
  2.仰慕的眼神。即使他做了一件很笨的事,你还是送上这样的眼神给他。
  3.生命的安慰。让他知道,你会与他同甘共苦,你是他心灵的安慰。
麻木
  麻木是一种自然现象,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 “边际效用递减”。即使是美味佳肴,第一餐你享受万分,可是接下来连续第二餐第三餐给你的享受却逐步减少,到最后吃的恐怕只会让你反胃,那个时候就是你对美味佳肴麻木的时候了。虽然麻木不是一种病,可是一旦它降临你的恋爱,却可以要了你的命。
  要说恋爱的麻木,就要先来谈谈麻木的根源 ——日益频繁的互动。
  对于这一代人的恋爱,上一代的人多少总是有些不满,觉得这一代人太过于随便,恋爱的节奏太快,认识几天甚至几个小时都可以开始一段恋爱,所以他们称之为“快餐化的恋爱”。
  我不否认,这一代的人已经日益不把曾经神圣的恋爱当作一回事情,但是如果把快餐的恋爱全部归咎于此,实在是过于简单化了。
  是的,作为一种强关系,两个人要开始恋爱这种契约,需要为此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还有意愿的,只有那种互动的量达到了,恋爱这种强关系才会开始。那么何时才能达到互动所需要的量呢?无疑这取决于两个因素:每一次双方互动投入的时间精力和意愿,还有就是互动的次数。固然交往的时间长短一定程度上能够间接反映互动的次数,可是这还是要取决于互动的频率的。
  想想我们上一代的交往方式吧,一周工作之后的周末两个人相约去公园逛逛,或者去看一次电影。之后就是回家,开始新一周的工作,等待下一周的周末。这样的交往,即使持续几年,可是实际上在互动之间投入的时间精力意愿总量又能有多久呢?想想这一代人的交往方式吧?除了见面,电话、短信、网上聊天,各种各样新的通讯方式大大增加了人与人之间互动的频率和便利性,毫不夸张地说,这一代的人交往中一天互动的投入可能远远要大于上一代人一个月互动上的投入。所以,如果单纯的从一段恋爱开始之前的交往时间来看,这一代人实在是比上一代人更比古代人要短得太多太多,但是如果考虑到通讯手段进步导致互动频率的大大增加,其实在形成恋爱关系所必要的互动的时间精力意愿的投入上,这一代人是未必会少于他们前辈们的。
  所以,我们必须要感谢现代的通讯手段以及这个互动更加频繁的社会,因此我们才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开始一段感情,也可以在有限的青春中去多感受几段不同的感情(如果你愿意而且希望的话)。
  然而,上帝是公平的,它给你一些也不给你一些。正是这些现代的通讯手段和这个频繁互动的社会,让我们越发的习惯了那种频繁的肤浅的互动,以至于对于恋爱这种互动,也越来越快的产生了麻木。
  曾经想过一个有趣的问题,一对暂时身处两地的情侣,为什么在古代的时候,仅仅依靠几个月一次的鸿雁传书就可以让他们忍受几年的分离,等待最终的团聚;可是在这个时代,即使每天依靠电话、短信、网络保持通信,可是身处两地的两个人却可能连几个月都无法坚持?难道真的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忠贞正在远离我们这一代人而去吗?也许这是事实,但是既然这个系列坚持的是对于恋爱的理性的分析,那么就不能把问题的解释诉诸于类似忠贞这样的道德。
  所以,对于上述问题的回答,我选择了 “麻木”这个答案。古时候的生活节奏无疑比现在慢很多,古时候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也比现在要少得多,在这种前提下,对于古人每一次互动可以带来的效用是远远大于我们这些现代人的——日益频繁的互动已经让我们对于互动中可以产生的效用麻木的。一封书信,对于古人也许可以带来几个月的愉悦,而这份愉悦足够他们坚持到下一封书信的到来以及最后的重聚;可是对于我们这些现代人,快节奏生活的轰炸早就让我们对于书信、电话、短信这些所有的互动手段麻木了,即使每天几个小时的电话也只能够让我们感觉到彼此还有那么一段联系,却越来越难让我们从中获得互动可以获得的那种非常的愉悦了。而这种愉悦的减少乃至丧失,自然使得我们越发难以坚持两地等待的漫长,越发无法坚持下去。
  是的,这种对于恋爱中互动的麻木正在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折磨着我们的爱情。
  想想古时的那些才子,即使获得佳人的一丝青丝,都能兴奋不已;可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们,即使面对爱人的裸体,却也无奈的冷淡 — —原因无他,麻木了。
  想想你自己情窦初开的时候,能够牵一牵心上人的小手都能够回味好久高兴好久;可是当我们经历了一场一场恋爱,即使是和恋人巫山云雨,却也再难有当年的快乐——原因无他,麻木了。
  有句俗话说“男人总希望是心爱女人的第一个,而女人总希望是心爱男人的最后一个”,姑且不论后半句,其实前半句是每一个人的自然心态啊,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第一次性爱,无论男女,谁不希望是对方的第一次第一个,这决不是什么简单的所谓贞节思想作怪,事实上每一个人都自然得明白麻木的道理,同样的行为,给对方震撼最大记忆最大的永远是第一次——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质变过程,之后不过是简单数字累加的量变,谁不希望能够给对方带来最大的愉悦——而第一次恰恰是最好的实现方法& mdash;—更何况在这个对于恋爱享受更加麻木的时代呢?
  是的,这个时代的恋爱充斥着越发频繁的互动,可是这越发频繁的互动却让我们对于互动的享受日益麻木,为了能够继续享受获取的那种享受,我们不得不选择更加频繁的互动,而这种更加频繁的互动的必然结果也只有使我们更加麻木。当最后我们对于可以达到的最高频率互动都已经麻木,无法再享受到恋爱中愉悦的时候,恋爱自然也就死了——这就像吸毒一样,赌瘾越强,迫使我们采用更加直接的注射方式,而更加直接的注射方式又导致更加强的赌瘾,最后的结局必然是死亡。
  那么因为麻木而日益走向死亡的恋爱还有的救吗?方法总是有的,第一种是最简单也最根本的——减少我们互动的频率,回到过去的时代,减缓麻木的产生。可是在这个时代,又有多少人能够选择这种方法。而第二种方法则要困难许多,那就是要在麻木的神经之外,重新去培养新的对于这种互动的愉悦,这是需要我们有更加敏锐的感触以及更加细腻的对于互动的把握,以及能够从平淡中看出不平凡的能力的。
  林语堂毕生推荐沈三白的《浮生六记》,因为沈三白能够把他和妻子芸那极其普通的婚姻写得如此有味道,一颗对于恋爱麻木的心灵是断然写不出如此的文章的。别的不说,同样是描写夫妻间的性爱生活,沈三百简单的“拥之入帐”四个字给人的感受又其实那些平庸的所谓情色小说的大段器官描写所能比拟的。如果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能够有沈三白的那份敏锐,即使对于再多的互动完全麻木,也是同样能够在平淡之中找出新的精彩,从而找回对于恋爱新的享受。
  对于此书如此推崇的林语堂本身便是这方面的大家,光光看其在《生活的艺术》中能够把中国人平淡的生活写得如此有情趣如此精彩,便可以知道他绝对也是一个尚未麻木的人——对于生活如此,对于爱情也应如此。
  所以,我相信,对于那些对于恋爱日益麻木却又因此更加频繁互动饮鸠自杀的男男女女们,看看《浮生六记》,看看《生活的艺术》,也许是可以帮你从那种必死的麻木中解脱出来的。当然,这同样是需要“性灵”的,就像能够把淡而无味的白菜吃出天下美味来一样,并非人人都能办到的。
修订后记
  花了半多月写完《爱情记》,又花了半多月进行修订,其间增删合并,加上前言一共一十二篇。到今天,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接下来就要花时间多看一些相关的文章,多看看多家之言,博采众长了。此后才是考虑这个《爱情资本论》下一阶段写些什么的时候。
  在这里,要感谢我的朋友paka,她向我指出 “爱情资本论”这个题目不妥,因为我这个系列写“爱情 ”的其实太少,甚至根本没有,更多的是爱情之外的东西。也许,这个系列改名作《恋爱资本论》才比较妥当。不过考虑再三,即使这个意见是对的,也还是不改为好。一来把这个错误作为思考历程的一个佐证,二来爱情似乎比恋爱比较能够抓眼球,毕竟这是个注意力经济的时代。
  这个系列曾经发给过很多朋友看,有说好,有说不好。其实这并不重要,这个系列本来就是因她而写,有的时候甚至感觉很多是写给她看的。
  不过我并没有把这个系列发给她看,因为我也明白,这个系列中的大多数观点都太残酷了一些——残酷到那个理性之外,对她还心存奢望的我都无法接受,更何况是她?
  我只希望,我的未来不会像这个系列的内容一样,那么残酷!
公平
  因为知道我在写关于恋爱的文章,所以我的朋友经常也会说一些他们遇到的问题,一方面给我提供素材,一方面则是想听我的看法。
  先来说第一个女孩子的故事,她还没有恋爱。正有两个男孩子在追求她,各自有各自的好处,这样自然是很难取舍的。所以她就分别和那两个男孩子接触,也没有敲定恋爱关系,只是会有一些约会。她问我,这样瞒着对方,同时和两个男孩子交往是不是算脚踏两头船,是不是不太好,对那两个男孩子不太公平。
  第二个女孩子则是已经是处于恋爱了,不过恋爱之外,她又发现对另外一个男孩子很心动,她和那个男孩子处于一种很微妙的暧昧之中。他也问我,这样对于自己的男朋友应该不算不公平吧,她的理由是“谁说恋爱了就只能喜欢自己的男朋友,不能喜欢另外一个人”。
  公平,真是巧,竟然先后会有两个人抱着对于恋爱的道德追求,来和我探讨公平的问题。我一直以为,这个“让爱作主 ”的时代,所有人对于道德的愧疚已经在“爱”的名义下被掩饰得荡然无存了呢——虽然我觉得“让爱作主 ”是这个时代最可笑的一句话,为了爱杀人你认为是正确的可以接受的吗?相信大多数人不会,可是为什么为了爱不忠就是正确的可以接受的呢?说到底,这不过是胆怯却又无法抑制自己欲望的人得一个美丽的借口而已。
  言归正传,既然被问到公平,那么我们就来谈公平。先来说我对于两个朋友问题的回答。
  对于第一个朋友,我的回答是:公平,你对于这两个男生没有任何不公平。既然你没有和任何一个男生有恋爱关系,那就只是处于被追求的阶段,是有着充分的自由的,不需要做出任何的保证,也不需要付出任何的“被占有”作为代价的。对于追求女生的男人,对于同时存在其他的竞争者,而且女孩子会在众多追求者中不断比较最后挑选最好的这个事实是必须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的。如果他没有认识到这个问题,那么只能怪他自己对于& ldquo;追求 ”这两个字认识不清楚,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如果他认识到这个问题却还觉得你这么做不好,那只能怪他自己不能“ 愿赌服输 ”,这样男人更不能要。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那个女孩子没有错,没有不公平。如果因此最后有男孩子受到了伤害,那是他自找的,追求女孩子和混江湖一样都是刀头舔血的日子,怨不得别人。
  至于第二个朋友,我的回答是:不公平,很不公平。我其实是赞同那个女孩子的解释理由的,的确我也不认为你恋爱了,就不能去喜欢其他的人甚至想去占有其他的人,但是这并不等于那个女孩子这么做是对的。因为这只是女孩子自己的想法,当她和男朋友开始的时候,未曾把自己的想法和男朋友够通过,那么他的男朋友自然是按照普通的惯例,认为恋爱中的人是应该只能去喜欢和占有对方,不能再去喜欢和占有第三方的。虽然两人没有就这个问题达成什么一致,但是这种没有达成一致实际上就是代表接受常态的大多数人遵循的方式。这个前提下,女孩子如果以自己不是这么认为作为借口,也不能更改当初与男朋友实际上有相反想法的默认契约这个事实,所以对他男朋友,这样是不公平的。
  既然说了两个例子,接下来总要上升一点,从理论上来谈谈恋爱中怎样是公平的,怎样又是不公平的。
  在这个系列一开始,我就已经说了,恋爱是一种契约,双方以被对方占有为代价达到占有对方这个目的的契约。而作为契约,最重要的基本精神就在于 “契约的签订和修改,必须经过契约双方的认可,但是契约的结束只需要经过任何一方的认可即可”。恋爱作为一种契约,自然也就不能例外,只要符合这种精神的,我们就不能说这种行为对对方不公平,反之亦然。
  现在说第一部分,“契约的签订和修改,必须经过契约双方的认可”。有时候我们看到一些恋爱关系,往往会看不下去,认为某人这么做不公平。比如某个男人周旋在两个女人之间,脚踏两头船,而那两个女人都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是谁都不愿意放弃。对于这种状况,相信很多人是会嗤之以鼻的。但是在我看来,那个男人也许在两个女人都知道真实状况之前这么做是有失公平的,但是一旦两个女人都知道了现状而且愿意维持下去之后,那么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说到底,公平不公平是契约双方的意愿而定,而不是我们这些旁人来判断的。我们觉得脚踏两头船不好,可是如果当事人为了占有对方愿意放弃 “独占”的权利,那么我们又有什么权利去干涉别人呢?说到底,无论恋爱中人的行为有多么的让我们无法接受 — —比如允许对方有其他的性伙伴,比如允许对方和其他异性有暧昧关系,诸如此类,只要当事人双方事先讲清楚,并且认可这个契约,那么就不存在双方谁对谁不公平的问题了。
  当然,恋爱毕竟不是谈判,往往不会对于恋爱中的许多细节像法律条文这样的进行事先的约定。那么这个时候怎么办?其实前面也已经说了,没有契约本身其实也就是一种契约,这种契约就是认同这个社会广为接受的一些规则作为双方的恋爱规则——这就像没有额外的合同就以某类默认合同为准一样。在这样的前提下,我们经常会谈到的所谓“恋爱的道德”才会派上用处,对于一些双方事先没有约定的细节进行评判,看看究竟双方谁违反了社会公认的一些契约。比如前面说的的第二个女孩子的例子,只要恋爱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对方可以有其他的喜欢占有对象,那么我们按照社会认可的 “恋爱的道德”,恋爱是一种排他性的占有,这个时候如果你想去占有第三个人就是违反了默认的契约,就对契约的对方不公平了。
  不过,一旦双方针对之前疏忽细节达成了新的契约,那么无论契约的内容如何让外人不能接受,只要双方认可,此刻便又没有了所谓社会 “恋爱的道德”插手的地方了。比如那个女孩子如果和男朋友讲清楚希望和另外一个异性保持暧昧的关系,而他的男朋友也同意的话,那么也就立刻无所谓任何公平不公平的问题了。
  说完上半句,接着我们来说下半句& amp; ldquo;契约的结束只需要经过任何一方的认可即可”。事实上,分手的时候往往是当事人双方最痛苦的时候——一般至少应该有一方是痛苦的,毕竟把分手当作双方解脱的还是少数。这个时候,往往也是互相埋怨对方对于自己不公平最多的时候,特别是那些突然遭到抛弃,处于痛苦的一方。对于这些人的遭遇,我当然万分的同情,我也认同他们可以在为人的道德上指责对方有所欠缺,但是在恋爱这个问题本身上,我却认为没有任何理由指责对方不公平。我必须再三提醒大家,恋爱是一个以被对方占有为手段达到占有对方这个目的的一种契约,在这种契约中,双方都付出成本,并且都认为收益大于成本,才会维持这个契约的稳定。但是也正是这样,任何一方当认为收益小于成本的时候,都有权利中止这种契约,而且事实上当恋爱中的一方终止的这个契约的时候,虽然他(她)不再允许对方占有自己,但是同时也不再要求占有对方了。不付出也不索求,这样无所谓什么公平不公平。真正不公平的是两种,一种是分手后不愿意被对方占有却仍旧要占有对方,要对方做这做那而不管对方是否愿意的人—— 因为你已经没有了这种权利;另一种是死拖着不放不愿意分手的人——对方要分手肯定是觉得付出大于得到,你没有权利要求对方做着赔本的买卖来维系这份恋爱契约以满足你自己的需求。
  恋爱就是一种契约,当然如果你喜欢说得难听一些,也可以说是一场买卖。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就没有什么不公平的;同理突然一方不愿买或者不愿卖了,那也是对方的自由,同样没有什么不公平的。
改变
  “我为你改变了那么多,可是你又为我改变过些什么呢”,类似这样的话,我们在一对恋人分手的时候是经常可以听到的。当 “改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分手理由时,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我们花点精力去探讨的问题了。是的,本篇的主题就是 “改变 ”。
  什么是“恋爱& amp; rdquo;中的“改变”?说得简单一点,就是因为恋爱你不得不放弃一些原有的行为,或者是因为恋爱而不得不进行的一些之前不进行的行为。其实我们可以把这两种改变看作是恋爱投入的成本,前者是放弃了原有的“作为& amp; rdquo;的自由,而后者则是放弃了原有的“不作为”的自由。而付出这样的成本,目的自然是为了得到恋人的欢心& mdash;—以及其因此而衍生出来的行动——这恰恰是你从恋爱中希望得到的。
  所以,对于那些因为对方不愿意改变而提出分手的人们,笔者始终是持坚定的支持态度的——因为他们已经明白了恋爱是必须付出一定成本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恋爱也是同样的道理。
  很可惜的是,偏偏这个如此浅显的道理却是很多人并不明白的。当一对恋人有些摩擦的时候,我们往往可以听到这样一种意见“你们之间有摩擦,需要双方改变去适应对方,也许是因为你们本来就不合适。试试看去寻找新的对象,那个真正合适你的人应该是不需要你改变自己去适应的” 每次听到类似的言论,我总是觉得有些啼笑皆非。我是不相信天下有不需要你改变,不需要你付出成本的恋爱对象的——至少你要改变你单身的状态;更何况,即使天底下真的有这样的人,人海茫茫,从50亿的人口中找到他(她)也未必容易,其间不断尝试一段段恋情从而搜寻那个人的成本恐怕是远远高于在目前这段恋情中略微做些改变迁就对方的成本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任何一段恋情,无论需要你改变什么,都是应当的,都是应当维持下去的。这个系列一开篇就说过,恋爱不过是一个通过被对方占有来达到占有对方这个目的的契约,被对方占有,为对方改变是成本;而占有对方,对方为你改变是收益;既有有成本有收益,那自然要分析成本和收益,衡量一下改变是否值得。开头那段分手常用语,说穿了就是觉得自己付出的成本(为对方改变)没有收到应有的回报(对方为己改变),觉得这段恋爱投入产出不划算,而决定终止。
  至于成本和收益是否划算,这完全是一个个人内心判断的问题;当然,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仅仅在做着类似的判断,当我们选择更多的时候,还需作进行成本与成本之间,收益与收益之间的判断。
  眼前有两个可以选择的恋爱对象,从各方面条件来看都差不多,自己对于双方的喜欢程度也差不多,此时取谁舍谁就要看自己需要在这段恋爱中付出多少了。有的人是无私奉献型的,在一段恋爱中可以因为对方的快乐而感到满足,和这样的人恋爱,无疑不需要付出太多的成本;而有的人是比较粘人的,他需要你二十四小时的陪伴,随传随到,这样的恋爱无疑成本就高了许多。如果各方面条件差不多,相信大多数人会选择前者——成本小一点的,那么同样的收益就显得更加划算了。这也就是为什么过分粘人的人要进入恋爱状态不太容易——对方投入与其恋爱的成本太高,相应的也就降低了自身给予对方的收益。
  眼前还有两个可以选择的对象,对于恋爱的态度都差不多,或者都是无私奉献的,或者都是粘人的,但是两个人其他方面的条件截然不同,一个事业有成,可以让你尽情享受物质生活;一个平庸无奇,甚至还需要你去养活对方,相信大多数正常人是会选取前者的,毕竟付出了同样的成本,总是希望从恋爱中得到的收益要高一些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个社会中符合主流价值观的成功人士恋爱总是要容易一点— —他们能够给予恋爱对象更高的回报,所以也能够要求略微高一些的代价。
  当然,其实最困难的还是比较两个投入成本不同,能够从恋爱中得到收益也不同的恋爱对象,这种抉择,绝对不比任何一项商业活动容易。所以能够正确选择,选择一段美好恋爱的人,都是有智慧的。
  其实,成本收益的比较,无论是一个人的比较,还是不同人之间的比较,都还只是此层次的考量。要知道,成本与收益并不是那么严格划分的,能够明白这个道理,才能够真正的作出明智的决定。
  我且问你,假设有一个你心仪的女子要你改掉多年改不掉的陋习——吸烟,为了得到这个女子,你狠下心终于把烟戒了。对你而言,戒烟究竟是成本还是收益?从恋爱的角度来看,这是你为了恋爱而作的改变,无疑是成本;可是从你个人来看,你多年没有改掉的陋习现在克服了,对你整个人生来说,无疑是收益。
  再换一个对立的情况,假设有一个你心仪的女子喜欢抽烟的男子,觉得那样的男人才有男人味道。而你基于健康的理由对于抽烟向来是反感的。可是为了得到那个心仪的女子,你不得不学习抽烟。从恋爱的角度来看,这是你为了恋爱而作的改变,无疑是成本;从你个人的角度来看,吸烟是你所不喜欢的,对你整个人生来说,无疑还是成本。
  看了这两个相反的例子,你应该明白我想说什么了吧?
  是的,恋爱中的改变是无可避免的,是我们为了恋爱而必须付出的成本。但是,我们却可以选择一些不仅仅是成本的改变— —那些对于恋爱来说是成本,但是对于我们人生来说却是收益的改变。
  我相信,一段真正好的恋爱,重要的特质就在于此。
  当然,什么是一段好的恋爱,那是下篇要讨论的问题。
不变之变
  好友在网上告诉我,说他和那个维持了一年异地恋的女友分手了,他提出来的。问他分手的理由,他说那个女孩还有半年就毕业了,到时候到底是来上海还是如何是非常令人头痛的问题,仔细思考了再三,还是分手算了吧。我揣摸好友的想法,应该是害怕那个女孩千辛万苦来了上海,可是两个人如果最后没有善终,那么对那个女孩的人生道路恐怕影响就会太大。对于这种按照最坏打算进行决策的思维方式,我是不太喜欢和认同的,但是我对于我的好友至少能够考虑这个问题还是感到高兴的。
  但是,对于他的举动,我仍旧是不支持甚至有些感到不太妥当的。对于我的意见,好友感到很奇怪,因为在半年前我是众人之中最早而且最坚定的劝说他放弃这段感情的人,为何他今日按照我所说的做了,我却反而不支持了呢?
  道理很简单,不是分手不对,而是时间不对。女孩今年夏天就要毕业,这个事实早在半年前好友就是明白的,在这半年中他们彼此之间也没有出现过任何可以导致分手的变化,显然毕业的压力是唯一的原因——那么我就要问,半年前你为什么不去想这个问题,偏偏到了问题临近才去想,然后又作出了这样一个巨大的改变,那过去的半年时间于人于己岂不是白白浪费掉了——人生不过数十载,我们有什么权力去白白浪费别人的半年时间。
  是的,在这个问题上,我和绝大多数人是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的。在很多的人眼中,比起上面的那种分手原因,找到一个更好的恋爱对象或者因为恋爱对象发生了某些变化(当然大多数时间是负面的)而提出的分手往往让很多人所不满——甚至会为此扣上一个道德的帽子,比如嫌贫爱富,比如不能共患难啊。但是我的态度却截然想法,后面的种种行为在我看来虽然个人未必会去这么实践,但是就理性看待的角度来说是可以完全接受的,而前面的那种分手理由,在我看来就实在让人难以忍受——那才是一种真正的不负责任呢。
  在前几篇文章中,我已经提出过,恋爱是一种契约,彼此通过被对方占有来达到占有对方的一种契约。当然,和我们社会生活中所看到的许多契约不同,这个恋爱的契约是不成文的,也正因为是不成文的,所以其中存在很多隐含前提,本文要谈到的一个隐含前提我称之为“预期不变& amp; rdquo;前提。所谓 “预期不变”前提,就是当我们在考虑是否要与否认开始一段恋爱的时候,除了考虑当下彼此之间的恋爱所带来的收益是否能够满意以外,当然还要考虑到时间的变迁,可是我们不是全知全能的上帝,我们根本无从得知未来是如何的,所以我们只能按照我们有限的能力去猜测一个预期,并且参照预期中的彼此来进行判断——在这个越发规律的社会,我们对于一个人的发展大致上是可以做一些预期的,至少可以按照一个正常人的发展轨迹去做预期的。那么这些预期包括什么呢?每个人必定会有所不同,但我相信大多数情况下,正常人活到正常人的寿命,不会意外死亡;正常人始终保持正常人的健康状态,随着年龄正常衰退;工作事业稳步上升;诸如此类。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却往往不正确的预期——在可见的将来不会出现更好的恋爱对象(约是年轻人,越会坚信这个预期)。上述谈到的潜在预期,未必所有的人都认同这个前提,但是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认同,至少部分认同。
  有这个潜在预期的存在意味着什么呢?很简单,当有超出预期的变化发生的时候,其实事先双方认同的这个恋爱的契约关系就面临一个修正 — —与其用这个比较温和的带有改良派味道的“修正”,我更愿意以比较革命的角度称之为 “终止之后考虑是否重新认同”——从这个角度来看,当有预期之外的变化发生之后,其实两个人之间的恋爱契约便已经隐含的终止了,只不过恋爱的双方可以针对新的改变之后的情况决定是否把这个契约继续延续下去。说了半天,那么这个超出预期的变化究竟指什么呢?其实非常广泛,比如你出了一场车祸,少了一只手或者一只脚;比如你突然要背井离乡,可能几年之后才能回来;又比如你突然飞黄腾达,事业像坐直升飞机那样直线上升;又比如你突然中了彩票,有了百万家财;或者更多发生的一种改变——你又发现了一个更好的恋爱对象。
  谁都不能否认,这些改变(似乎除了最后一个,当然那是来自年轻人的武断自信)无疑不是正常的人生发展轨迹之外的,自然也就是恋爱双方事先没有考虑到 ——如果真的把这些预期外的变化都考虑到,恐怕也只有真正至善的爱情才能导致一场恋爱了。
  所以,当面临到这些预期之外的变化,当事人有任何的决定都是理所当然的:选择继续这段契约的人我们无须夸奖—— 他们既然愿意继续,当然是认为这段契约仍旧能够给他们带来足够的好处抵消变化之后带来的负面问题;对于那些放弃这段契约的人我们也无须因此就认为别人懦弱而谴责 ——预期之外的改变本来就不是他们当初作出开始恋爱决策时候考虑到的,他们根本就没有义务为了这些预期之外的改变而继续坚持契约 ——在现代的商业契约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类似这样的一句话“因为任何不可抗拒因素 … …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是的,在恋爱中,所有预期外的改变,都是不可抗的因素,我们无需为此承担责任 — —作为凡人我们是无法抗拒命运的弄人的。
  记得张小娴在一篇题为《我们毕竟相隔了天涯》的文章中有下面这样的文字
  “一对情侣决定天各一方的时候,就是一场赌博。起初的时候,我会思念你,但是所有的思念也需要在适当的时候被抚慰。无休止的思念,是一种折磨。
  你说:“你等我四年吧!”
  好,我等你四年,不过,你最好不要问我这四年里会不会爱上别人。所有的等待都是有代价的,你要我等待,就不能霸占我的自由。假如我要你等我,我也会如此。
  我知道你会回来找我,这样已经足够了。在我们约定重逢的那一天之前,你可以去爱任何人。如果最后还是觉得我最好,那就回到我身边吧!”
  是的,因为天各一方而需要的等待是有代价的,而且是应该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就是为恋爱契约的修改而付出的。
  说完了预期外的改变,那么也就要回到本文题目中谈到的“不变之变”。所谓“不变”者,也就是并没有出现任何我们预期之外的改变,一切都按照我们原有的预期在发展,而“不变之变”就是在这种条件下对于恋爱契约的放弃或者改变。
  如果说预期之外的改变是我们的契约输给了命运,那么“不变之变”就是我们的契约输给了卑劣的人性— —一切一切的前提都没有任何改变,当初同意这个契约,今天突然相当了当天忽略的问题,所以就要反悔放弃这个契约,这是一种何等儿戏的态度 ——是的,我们的理性也是有限的,即使面对现有的前提我们可能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思考清楚整个现况作出正确的判断— —可问题就在于,大多数的人不是没有这个能力去作出判断,而只是因为懒惰、因为胆怯、因为不负责任而不愿意去针对前提作出充分的考虑,一定要到预期之内的改变面临的时候,他们才被迫去做一个抉择,一个往往是于人于己都无好处的决定——当然对自己可能是两个坏的选择中次坏的一个。这样的选择,不过是人生中的一种浪费,浪费了彼此以往的时间,辜负了对方所作的决择。
  古语说,天作孽,人可活;自作孽,不可活。我想,所谓“不变之变”应该就是后者吧!
角色关系
  恋爱是一种两个相互喜欢的人为了达到互相占有目的的一种契约